告示
即日起,申請再審的案件當事人,請到本院信訪大廳遞交相關材料,中山市行政服務中心二樓C區(qū)中級法院窗口不再接收申請再審材料。
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主辦單位: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設計制作及技術支持:中山網 粵ICP備11053359 粵公網安備 4420000244338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