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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足少年“清白”回歸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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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2 來源:中山日報 2011-11-02 第 6134 期 A11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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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一人民法院自今年5月1日起實施未成年人前科消滅制度以來,半年共有16宗案件16人適用該制度。 曾經(jīng)受過刑事處分,在具備特定條件時,由法定機關(guān)封存其曾被宣告有罪或被判處刑罰的記錄,從而“清白”地回歸社會,不再背著“標簽”生活一輩子。這對曾經(jīng)誤入歧途,被再教育后真心悔改的青少年意味著什么?適用了前科消滅制度的未成年人小譚說,這意味著“重生”。然而,這是100%的“新生”制度嗎?除了未成年人,還有哪類人群適合也急需這樣的“新生”制度呢?
個案 ●17歲少年的看守所 2007年9月13日,17歲的小譚像往常一樣來到學校,卻發(fā)現(xiàn)當天的學校不同尋常,同學們私底下好像在談?wù)撝裁础?吹絻晌簧泶┚熘品墓踩藛T走在校園,小譚一打聽,才知道是在調(diào)查一天前的網(wǎng)絡(luò)事件。他心里咯噔了一下,目不斜視地回到自己的班級。 然而,該來的總會來。第二天中午,以為躲過風頭的小譚吃完飯打算上學時,之前在校園里的兩位警察卻找上門來了。 小譚也沒有慌,而是按照警察說的做,打電話給正在外面打工的父親母親。由于小譚未成年,警察有事找未成年人的監(jiān)護人談。當時以為只是去“協(xié)助調(diào)查”的小譚卻沒想過這次離家半年不復(fù)返。 父親母親陪著小譚到派出所接受調(diào)查。他將幾天前的所作所為全盤托出。 9月11日下午,學校里的一名女生集合兩名社會青年毆打一名在校女生,并對該女生進行人身侮辱,整個過程被小譚的同學用手機拍下。第二天,小譚的手機收到這個視頻。 初看視頻,小譚抱著好玩的心理,回家后將手機內(nèi)存卡連接到電腦,再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將視頻上傳到一個熱門的視頻網(wǎng)站。 “當時網(wǎng)絡(luò)上很多這種視頻?!被緵]有在網(wǎng)絡(luò)上傳過視頻,只傳過圖像的小譚以為這只是自己一個簡單的網(wǎng)絡(luò)行為。而他也預(yù)想到,這樣的視頻肯定火。 結(jié)果如小譚所料,視頻在網(wǎng)上傳播的短短一兩天時間里,就被點擊3400多次,“造成極其惡劣影響?!?BR> 隨后,小譚并不像許多資深網(wǎng)友一樣,時不時回看視頻的點擊率,就連視頻什么時候被公安機關(guān)全部刪除都不知道。直到在學校里看到警察,他才知道自己可能做錯了。 確實,他做錯了,或許還是他這一生中犯下的最大的錯。 在派出所過夜后,第二天清晨,他就被送到市看守所。這天,他第一次知道,區(qū)別于監(jiān)獄的看守所,“里面的人都在等待審判?!?BR> 從進去的那天,到2008年4月9日被法院取保候?qū)彛肽昀?,小譚無時無刻不在等待著宣判。 在看守所里,他與其他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起羈押,“生活規(guī)律,其實沒有以前想象的監(jiān)獄那般可怕?!蹦前肽?,他有意識地回想自己錯在哪里,有意識地開始認真看待法律。 他知道,他的行為公然侮辱他人,觸犯了法律,他將得到懲罰?!皼]有害怕,但是很后悔。”小譚說,他自己知道,自己不是知錯犯錯,可說是 “無心之過”。 由于犯罪時均不滿十八周歲,且情節(jié)輕微,認罪態(tài)度好,小譚最后被判犯侮辱罪,免予刑事處罰。
●升學中的“無犯罪記錄” 本來小譚要帶著有“犯罪前科”的標簽走上社會,但“前科消滅”四字猶如一縷陽光照進他本來注定灰霾的人生。因為犯罪時不滿18周歲、刑罰5年以下,他適用前科消滅制度。 按照法律規(guī)定,“前科消滅”后,未成年人犯罪的檔案被永久封存,由相關(guān)司法部門加密保存,在他們?nèi)胛?、就業(yè)時免除向有關(guān)機關(guān)報告曾經(jīng)受過刑事處罰的義務(wù)。學校、用人單位不得因其曾經(jīng)犯罪,而拒絕其復(fù)學、升學、就業(yè)和錄用。 小譚說,法官對他進行跟蹤幫扶時讓他知道,適逢刑法修正案(八)關(guān)于對未成年人罪犯適用前科消滅制度后,他可以像以前一樣,過好他的生活。 有著豐富少年審判工作經(jīng)驗的刑一庭副庭長陳炳紅法官在庭審中了解到小譚的“無辜”與“無知”后,考慮到這個挫折可能會對這個小青年今后的人生造成一定障礙,根據(jù)其實際條件,于是決定對其進行跟蹤幫扶。 三年后,小譚拿到大學通知書的第一時間,就想到了一直幫扶他的法官。看著小譚通過努力在學校拿到的三好學生、優(yōu)秀團員等獎狀及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合格證書,陳炳紅法官感到特別欣慰,小譚終于可以像什么都沒發(fā)生過一樣,在新的環(huán)境里開始新生活。 “其實自己并不會忘記?!苯?,忙著參加大學里各種社團的小譚對記者說,盡管檔案上沒有記錄,但經(jīng)歷仍然像烙印一樣烙在他的心里,時刻提醒著他,遵紀守法。“現(xiàn)在會特別注意,自己做的事情是否合法?!痹谒磥恚@個經(jīng)歷更多時候像墊腳石一般,讓他奮力向前。“前科消滅”適用條件思考
●帶著“前科”走上社會易再犯罪 2008年,未滿18周歲的李杰(化名)駕駛摩托車發(fā)生追尾事故,爭吵中一時沖動持刀將對方砍傷,之后被警方取保候?qū)彙?008年5月15日,李杰從重慶市巫山縣老家來到中山,本打算開始新生活,卻因為帶著犯罪前科,沒企業(yè)接受他。2011年,李杰再次走上犯罪道路,2011年6月因故意傷人罪被市第一人民法院判處兩年有期徒刑。 記者了解到,李杰并非特例,許多有前科的人因被“嫌棄”難以開始新生活。據(jù)市第一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合議庭審判長黃健敏介紹,大量未成年人犯罪案例表明,未成年罪犯普遍具有作案動機單純、主觀惡性不大等特點,加之心智尚未成熟,只要社會能給其恰當而有效的教育、挽救措施,未成年罪犯改邪歸正較為容易。“前科消滅”有利于他們改過自新、重返社會。 市第三人民醫(yī)院石岐門診部主任李真認為,從心理學角度看,對未成年人實行前科消滅制度有益于預(yù)防再次犯罪,也有助于未成年犯形成健康人格。
●“消滅前科”縱容犯罪? 2010年,市第一人民法院審理未成年人案件217件,涉案281人;2011年第一季度未成年人案件39件,涉案63人。不過,在近幾年審理的案件中,絕大多數(shù)未成年被告人都是初犯,由于法律意識淡薄,受人唆使才走上犯罪道路。 市第一人民法院自今年5月1日起實施未成年人前科消滅制度以來,截至目前,共有16宗案件16人適用“前科消滅”。而這16人中,也有跟小譚不一樣的,如“冥頑不靈”的未成年人陳聰一犯再犯,前后兩次偷盜摩托車。 從屢犯陳聰?shù)睦友由焖伎?,有人認為,給未成年人不同于成年人的“優(yōu)待”,是法院等部門和社會的 “縱容”。但相關(guān)調(diào)查顯示,事實并非如此。小林的例子,如心理醫(yī)生李真所認為,只是特例,不能因為這樣的特例而磨滅這個制度的積極作用。 一位曾犯罪未成年人的家長林先生說,他的孩子搶劫時還不懂事,被人影響才干了壞事。這個污點被“擦”掉后,孩子才能更有勇氣和信心面對以后的生活。 據(jù)市第一人民法院副院長廖禮爭介紹,該院嚴格依據(jù)前科消滅制度適用的相關(guān)法律規(guī)定,對未成年人刑事被告人依法能寬則寬,從輕、減輕或免除刑事處罰。同時,該院對于釋放以后的未成年被告人,積極開展社區(qū)矯正工作,建立后續(xù)跟蹤檔案,進行幫扶教育。還專門成立“法官宣講團”,與城區(qū)10所中學簽約共建 “青少年法制教育平臺”?!斑@絕非縱容未成年人犯罪,而是為他們營造一個 “被原諒而非被譴責、被接納而非被拋棄”的人文氛圍,有利于他們回歸家庭和社會。
建議 ●在校學生適用“前科消滅” 大學生小林3年前一時沖動,搶劫了一位路人,被判緩刑。緩刑期滿之際,正是踏上社會找工作之時,小林發(fā)現(xiàn),當年的前科嚴重影響他找工作。 “像小林這樣,其實我們也應(yīng)該盡量挽救,跟蹤幫扶?!秉S健敏說?!霸S多未成年人犯案時不懂事,被人教唆干了壞事,要是總背著個有罪標簽,到哪兒都抬不起頭,就算他們想改過自新也難?!庇蟹扇耸刻岢?,未成年人前科消滅制度應(yīng)當擴大范圍,讓在校學生也能夠享受這一政策。鏈接: 《刑法修正案(八)》第六十五條第一款: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犯罪分子,刑罰執(zhí)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nèi)再犯應(yīng)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yīng)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第一百條:依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在入伍、就業(yè)的時候,應(yīng)當如實向有關(guān)單位報告自己曾受過刑事處罰,不得隱瞞。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人,免除前款規(guī)定的報告義務(w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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