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騙取兩女網友12萬余元
|
|
2011-06-09 來源:中山商報 2011-06-09 第 2109 期 A6版 【收藏本文】 |
|
|
喜歡網上交友的女性可能得當心了,因為有魅力的網名背后也許隱藏著一個騙財騙色的騙子。去年7月以來,中山古鎮(zhèn)籍男子陳某斌自稱廣州某地產公司經理,借助 “笑看人生”、“受傷的男人”、“緣分”等網名,展示其誠實、孝順的一面,先后以“做生意”、“拘留”、“請客吃飯”為名,騙取兩名女子共12.6萬元。直至案發(fā)前夕,一受害女子還自以為與陳某斌屬戀人關系。 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宣判,認定陳某斌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5000元。 謊稱為母做手術詐騙12萬 陳某斌今年30多歲,是中山市古鎮(zhèn)曹步村農民,2009年因詐騙罪被判入獄,2010年6月刑滿釋放。 2010年7月初,陳某斌在網上認識了30多歲的周某蓮,自稱在廣州某房地產公司擔任“經理”。陳和周見了三、四次面后,就知道周某蓮是有錢的富婆,于是動了歪心。陳某斌的“獄友”李某偉提議,周某蓮有錢的話,就向她借一筆錢,投進賭場放數,利息有5萬元。 于是,陳某斌假稱母親生病急需動手術,向周某蓮借12萬元現(xiàn)金。2010年9月7日10時許,周某蓮將12萬元現(xiàn)金交給了他,陳某斌拿錢后寫了張欠條就走了。 三天后,陳某斌伙同李某偉,以陳某斌被交警拘留需交擔保費為借口,由李某偉冒充交警,欲騙取被害人周某蓮人民幣10萬元,后因被周某蓮發(fā)現(xiàn)而未能得逞。 輕信“誠實男”女子匯錢7次 2010年8月3日,關某燕通過珍愛網聊天認識了一名自稱陳鎮(zhèn)云的男子,通過聊天,關認為該男子比較誠實。這個自稱陳鎮(zhèn)云的男子其實就是陳某斌。當年8月28日21時許,關某燕接到陳的電話,稱在江門市新會區(qū)因無證駕駛被交警查獲,需800元錢交罰款。于是,關就通過銀行匯款將800元匯到陳的賬戶上。 9月2日,陳某斌來電稱在西藏旅游時因高原反應入院,身上現(xiàn)金不夠,于是關又向其提供的銀行賬號上匯了1500元。9月3日,陳某斌在電話中稱已回到廣州住院,但身上沒錢,又向關借1000元,關又照辦了;9月4日,陳某斌稱其朋友有急事向他借錢,但自己在醫(yī)院沒法取錢,關某燕又匯出300元;9月13日晚,陳某斌又稱其和客戶吃飯,因錢不夠,又向關借了800元;9月15日,關又接到陳某斌的電話稱在開平因酒后駕駛被交警查獲,還差1100元才夠錢罰款,于是關又匯去1100元;9月16日,陳又稱被交警罰款,向關要了600元。 后關某燕感覺自己可能被騙了,遂到派出所報警。 剛出監(jiān)獄又進牢房 2010年9月,陳某斌被抓獲歸案。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某斌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的手段,多次詐騙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應依法懲處。被告人陳某斌在有期徒刑刑罰執(zhí)行完畢后,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是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故作出以上判決。
|
|
|
|
|
|
|
|
|
最新圖文
|
|
|
最新要聞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