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稱可幫忙上公校騙多人7萬余元
|
|
2015-06-10 來源:中山日報 2015-06-10 第 7450 期 A7版 【收藏本文】 |
|
|
本報訊 一名男子在東升鎮(zhèn)以有能力幫助被害人領(lǐng)取查扣車輛、辦理駕駛證及子女入讀公辦學(xué)校為由,先后騙取6名被害人錢財共計7 萬余元。昨日,市第二法院通報,該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黃某波有期徒刑1年7 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期間,被黃某波在東升鎮(zhèn)以有能力幫助被害人領(lǐng)取查扣車輛、辦理駕駛證及子女入讀公辦學(xué)校為由,先后騙取6名被害人共計71700元。其中,2013年至2014年8月,黃某波以幫助被害人田某洪、陳某全領(lǐng)取被扣車輛、辦理駕駛證等理由騙取田13500元,騙取陳16200元。 2014年4月至9月期間,黃某波以幫助被害人子女入讀公辦學(xué)校為由,通過鐘某興(另案處理)以收取入學(xué)費用的名義,先后騙取被害人張某玲、鄒某、林某信、侯某華共計4萬元。破案后,上述款項已歸還被害人。近日,市第二法院結(jié)合案情,對黃某波作出上述判罰。
|
|
|
|
|
|
|
|
|
最新圖文
|
|
|
最新要聞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