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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公司為水費鬧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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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31 來源:中山商報 2013-01-31 第 2706 期 A07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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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報訊 某電器公司和某五金制品公司,同在三角鎮(zhèn)高平工業(yè)區(qū)一廠房內(nèi)經(jīng)營;一家在3樓,另一家在2樓。近日,兩家企業(yè)鬧上法庭,電器公司指鄰居五金制品公司誤用其8萬多元的自來水,五金制品公司則辯稱“沒那么多”。 去年6月29日,電器公司的員工發(fā)現(xiàn),自己的供水管被五金制品公司接到樓頂?shù)睦鋮s塔。鄰居承認誤接,隨即拆除誤接水管。 然而,到底誤用了多少水?電器公司向市第二人民法院起訴稱,對方偷水4個月,要求對方賠償損失82282元及利息。 五金制品公司辯解稱,對方?jīng)]證據(jù)證明是“偷”,只是誤接水管,而且只誤接了5-6月這段時間。五金制品公司出示了相關(guān)證據(jù)稱,冷卻塔在去年5月安裝。 法院查明,冷卻塔用水量不大??紤]到本案的發(fā)生是被告誤接原告水管所導(dǎo)致,且由于被告誤接的水管并未安裝獨立水表,客觀上難以準確查明實際用水量。綜合本案案情,法院認定被告應(yīng)向原告賠償損失10000元。 據(jù)了解,原告電器公司不服該判決,已經(jīng)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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