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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偷導航儀砸爛車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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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2 來源:中山日報 2011-03-22 第 5909 期 A7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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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3月15日,中山市第一市區(qū)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將多次砸爛事主的汽車玻璃,盜竊車內(nèi)導航儀的犯罪嫌疑人陳某某批準逮捕。 2010年9月到2011年1月,為盜竊路邊汽車載的導航儀,陳某某五次作案,均是持鐵球砸爛汽車玻璃,爬進車內(nèi)翻抄財物,并盜竊導航儀五臺、手機一臺、車載充電器一臺等財物。檢察院在審查中發(fā)現(xiàn)其作案存在如下特點:一是作案時間均選擇在凌晨時分;二是作案地點均選擇在馬路邊;三是作案手法同一,均是手持鐵球砸爛車窗玻璃,然后伸手入車或直接爬進車內(nèi)竊走導航儀或其他財物;四是造成的損害后果較為嚴重,除經(jīng)濟損失外,事主還必須對車玻璃及時修復,耗時、耗錢、耗力。 檢察官提醒大家:停放車輛要留個心眼,夜間最好停放在小區(qū)內(nèi);車內(nèi)盡量不要存放導航儀或其他財物,特別是不要放在顯眼的地方;一旦發(fā)現(xiàn)車玻璃被砸要立即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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