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熱傳的負面信息迅速被刪除、稀釋,原來背后有團伙專門從事這一違法犯罪行為。近日,市中級法院對一起非法經營案作出終審判決。因從事有償刪帖服務牟利,2公司和8名被告人均被判非法經營罪,獲刑1年1個月至5年不等,2網絡公司被判罰金合計20萬元。 32歲的黃某東住在西區(qū)街道某小區(qū)。2018年8月始,黃某東多次通過網絡有償提供信息刪除、屏蔽服務,收受7名客戶涉及196條鏈接的刪除或屏蔽網上負面信息服務費381770元。期間,黃某東曾接受北京甜柚網絡有限公司業(yè)務負責人鐘某赫、北京藍杉互動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股東楊某強等人委托刪除、屏蔽網上負面信息鏈接。 收到客戶需求后,2家網絡公司聯絡黃某東,黃某東再轉給下家刪帖,他通過網絡委托在深圳的林某凡、浙江的王某斌、徐某杰等人刪除、屏蔽網上負面信息鏈接,非法經營數額達38萬余元。其中,林某凡非法經營數額人民幣6萬余元,王某斌非法經營數額9萬余元,徐某杰非法經營數額9萬余元。2019年7月17日,公安機關將黃某東抓獲,其余成員也先后落網。 經查明,涉案的2家被告網絡公司也是2018年開始從事有償刪帖服務。2018年7月始,被告單位北京藍杉公司多次通過信息網絡為客戶有償提供信息刪除、屏蔽服務,非法經營數額達40萬余元。過程中,法定代表人楊某健及股東楊某強全面負責公司經營管理。 2018年6月始,北京甜柚公司多次通過信息網絡為客戶有償提供信息刪除、屏蔽服務,非法經營數額18萬余元。過程中,法定代表人黃某及業(yè)務負責人鐘某赫全面負責公司經營管理。 今年8月,市第一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宣判。法院結合案情,以犯非法經營罪對北京藍杉公司判處罰金12萬元,對北京甜柚公司處罰金8萬元。黃某東獲刑5年,被處罰金5萬元,黃某等其余人員獲刑1年1個月至1年3個月不等,并被處1萬至2萬元不等罰金。 一審判決后,黃某東不服并提出上訴,辯稱自己只是委托他人實施信息刪除、屏蔽服務,他收取上家381770元后將大部分支付給了其他刪除人員,屬于非法提供網絡有償中介服務,應當以收取的中介費認定黃某東的違法數額。 市中級法院查明,黃某東收受客戶381770元后,只是支付了4名下家涉及9條鏈接刪除或屏蔽網上負面信息服務費5450元,收支差額376320元,可以認定刪除、屏蔽網上負面信息的行為絕大多數是黃某東親自實施。近日,市中院終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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