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清晨的陽光灑進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坦洲法庭石慧法官,打開了一天的工作日程。 ↓↓↓ ● 09:00 訴前調解 ● 09:40 開庭 ● 10:10 開庭 ● 10:30 下村居(坦洲鎮(zhèn)申堂村) ● 14:30 下村居(坦洲鎮(zhèn)新合村) 滿滿的工作,石法官的工作不僅包含了開庭審理案件,更有下沉村居,親臨現(xiàn)場調解糾紛,讓我們一起跟隨石法官的腳步,看看她的一天工作日常。 多年爭拗只為墻 村居法官解法“結”更開心“結” 申堂村年近70歲的彩霞(化名)有兩件事始終是橫亙在她心頭多年邁不過去的“檻”,這兩件事都和墻有關: 一堵心里的墻。彩霞、彩鳳(化名)是兩姐妹,兩人的父母相繼去世后,兩姐妹繼承了父母的房屋,簽訂協(xié)議約定每人占有的份額后,姐妹倆各自另行修建了房屋一幢,兩房屋緊鄰。姐姐彩霞在其房屋正門口前1.5米處砌筑了一面約兩米高的圍墻,圍墻距離妹妹彩鳳的房屋側面約有1米距離。彩霞長期生活在澳門,偶爾回村里居住,多年來兩人和睦相處相安無事。約四、五年前,兩人因家庭瑣事關系降至冰點。彩霞拿出之前的協(xié)議,稱她當年將圍墻外的部分土地面積好心讓與彩鳳,現(xiàn)在她要收回,所以她要將現(xiàn)有圍墻拆除,順勢往前推一尺重建圍墻。彩鳳對此堅決反對,認為此舉不但影響其房屋采光還妨礙通行。雙方多次發(fā)生口角,互不相讓。后發(fā)展至在對方門口堆放雜物及垃圾,相互阻止對方正常出入。 
一堵想砌的墻。彩霞側門距離道路有一塊約二十多平方米的空地,彩霞認為這塊地理所應當屬其所有,打算在該塊空地周圍砌上圍墻擴充自家院落范圍。村委會稱該空地并非屬彩霞房屋的紅線范圍,系村集體土地。村民們亦不同意這種“圈地”占有行為,故一直勸阻彩霞。彩霞因此事多次在村委會吵鬧,并在空地上堆砌各類廢料,任由雜草叢生,臟亂不堪。其他村民亦無法通行、使用。 
“村委多次對彩霞進行解釋,也對她們姐妹的矛盾屢次進行協(xié)調,但因為涉及的陳年舊事太多,兩人積怨已深,雙方都各執(zhí)己見,工作很難開展。”申堂村村長無奈的向剛到村居的石法官大倒“苦水”。法官當即決定前往實地查勘,在現(xiàn)場耐心聽取各方當事人的陳述和訴求,深入了解糾紛的起因和細節(jié),并為當事人分析各自的權利義務。石法官從兩人的親情關系入手,讓姐妹二人憶起往昔相互扶持、一路走過的艱難歲月,勸導雙方珍惜當下,重拾姐妹情誼。最終,彩霞、彩鳳逐漸消除誤解和偏見,愿意以平和、理性的態(tài)度解決問題。彩霞同意不再拆除圍墻,維持現(xiàn)狀。至于門前的空地,經(jīng)充分溝通后,村委會考慮到彩霞房屋的具體情況,同意其在紅線外一米范圍內修建圍墻,其余空地可歸彩霞一家使用。 困擾彩霞多年的揪心事、煩心事全部消除,臉上愁容盡掃。不久,村里傳來好消息,姐妹二人已將門前各自的物品挪開,彩霞也已請人著手將門前的土地進行平整、修葺。 
▲解紛后現(xiàn)場改造情況
法官進入村民議事廳 釋法明理息怨懟化紛爭 新合村某村民小組在幾年前獲得高速公路征地補償款,以召開村民代表會議的方式確定了分配方案,方案規(guī)定,出嫁人的配偶及子女只分配一份。隨后,補償款按該方案下發(fā)至該小組過百名村民的手中。 陳某是該村民小組一名村民的配偶,他和他的子女提出申請,認為按照法律規(guī)定,他們應當享有同等分配征地款的權利,共計三十余萬元。坦洲鎮(zhèn)人民政府出具行政處理決定書,決定恢復陳某及子女征地補償分配份額。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結果均對該項行政決定予以維持。 雖然判決早已生效,村民們依然堅持認為應按照村民自治原則進行補償款的分配,對行政處理決定書、判決書并不理解。小組村民多次到村委會反映情況,情緒激烈。  
下午兩點半,石法官趕到新合村村委會,十幾名村民代表已經(jīng)聚集在村民議事廳。一見到法官,大家你一言我一語爭先訴說自己的不滿,議事廳里嘈雜聲此起彼伏。 “大家先不要吵,不如先聽我說說法律是怎樣規(guī)定的,再發(fā)表意見?”法官認真細致地向村民們詢問具體情況,圍繞村民權益保護等方面進行剖析,指出小組通過的分配方案存在與相關法律、法規(guī)相違背的地方,并從法律的角度提出了村規(guī)民約制定、完善村民議事程序等建議?,F(xiàn)場的氛圍也逐漸緩和,最終,經(jīng)過一下午的努力,村民們紛紛表示會服從判決,配合款項執(zhí)行。 架心橋,用能動司法最優(yōu)解答好村居治理民生問卷 “法官,有村民借了錢給別人要不回來,該怎么辦呀?”“有村民離婚了,不想給對方看小孩,這樣做行嗎?”“法官,這次的巡回審判村民都挺感興趣,借你們的力量多多舉辦這些普法活動,以后化解村民之間的矛盾就更容易了!” 在村里,有問題找法官,已成為大家的共識。每次,法官總會認真對待,擺出相關法律條文,再對照實際案例,專業(yè)、審慎、全面地耐心答復,盡心盡力為村民排憂解難。在一次次耐心的解疑釋惑、一回回到村居的走訪聯(lián)絡中,有效搭建起了人民法官與基層干部和群眾的溝通、信任的橋梁。駐點法官的提前介入,讓苗頭性矛盾糾紛化解于萌芽狀態(tài),讓越來越多的村民相信法律,學會運用法律武器解決問題,也為今后避免類似矛盾打上一劑“預防針”。 石慧法官自去年4月開始掛點坦洲鎮(zhèn)新合村至今,該村沒有一起矛盾糾紛訴至法院。新合村,這個擁有戶籍人口超六千人,嶺南特色水果之鄉(xiāng),疍家文化和咸水歌的發(fā)源地,緊鄰珠海、中山市最南端的原生態(tài)漁村,正綻放燦爛的“無訟”之花。 踐行“九字訣”,創(chuàng)建 “楓橋式人民法庭” 近年來,坦洲法庭以“九字訣”堅持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jīng)驗”。 變:轉變角色定位,從坐堂問案到主動出診;從“耕耘”好審判的責任田,到能動司法助力基層社會治理,將定分止爭關口前移,從根源上減少矛盾糾紛。 行: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民之所需,行之所至。在司法實踐過程中,倡導“腳底板工作法”。法庭干警下沉至社區(qū)、村居、校園、產業(yè)園等轄區(qū)各個區(qū)域。摸清民情、找準民需、記牢民意,為群眾解決急難愁盼事。 訪:“抓前端,治未病”。開展矛盾糾紛預警、摸排,讓矛盾早發(fā)現(xiàn)、早化解。深化“法官+”機制,與基層組織、網(wǎng)格員、綜治中心等加強溝通聯(lián)系,形成訴源治理工作合力。 感:通過“看、聽、悟、談”了解村情民意。找準矛盾癥結,從情、理、法多方面向當事人分析利弊,做糾紛化解的疏導員。 查:加強調查研究,在矛盾多、信訪多、需求多的地方開展調研,帶卷下鄉(xiāng)辦案。將踐行馬錫五審判方式與調查研究緊密結合。通過開展調研真正了解問題,客觀分析問題,在審判實踐中做好糾紛化解工作,既解“法結”,更解“心結”。 調:建立調解優(yōu)先的工作模式,充分發(fā)揮轄區(qū)三級調解平臺作用。系統(tǒng)構建起聚焦訴前、發(fā)力訴中、強化保障的解紛體系,以調解為抓手,全面貫穿訴前、訴訟始終。愿調能調、應調盡調與實質解紛并重,織密多元解紛立體網(wǎng)。 思:對存在問題進行深入剖析,對現(xiàn)有成功經(jīng)驗進行梳理總結。以尋求解決辦法為著力點、以制定長效機制為落腳點。部署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流程,擬定框架協(xié)議。因事、因情、因人制宜,提供精準化、定制型司法服務。把準癥結“脈搏”,發(fā)出司法建議、與基層組織開展座談、召開聯(lián)席會議、形成調研報告等方式,妥善化解矛盾糾紛。 宣:加大普法力度,做好法治宣傳員。加強培訓,指導人民調解。選取宅基地糾紛、民間借貸、勞動糾紛等基層多發(fā)矛盾糾紛開展巡回審判。發(fā)放法律知識手冊,以面對面、點對點現(xiàn)場法律咨詢等方式精準普法,以案說法,消除群眾法律“盲點”。開展專題授課、培訓,引導行業(yè)充分發(fā)揮內部能動管理,提升解紛能力。充分利用短視頻傳播快、影響廣、群眾喜聞樂見的特點,拍攝法官小課堂、“壹點就知”等宣傳欄目。 聚:落實“同心網(wǎng)”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積極對接社會各方面解紛力量,不斷擴大基層共享共治共建朋友圈,強化府院聯(lián)動,與相關職能部門簽署共建協(xié)議,充分發(fā)揮行政機關的組織優(yōu)勢和法庭的專業(yè)優(yōu)勢,實現(xiàn)效能疊加和良性互動。積極推動“源頭預防為先、非訴機制挺前、法院裁判終局”的多元共治、分層遞進的糾紛化解體系。 2023年,坦洲法庭聯(lián)系村居134人次;426件案件在訴前得到了化解;新收案件同比下降29.58%。坦洲法庭獲評全省推動訴源治理工作成績突出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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