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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人追債拘禁他人被判處非法拘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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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0 來源:中山日報 2015-03-20 第 7368 期 A7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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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小伙受雇追債,構成非法拘禁罪被判刑7個月。 本報訊 年僅20歲的廣西小伙袁某慶受雇追債,他不僅將被害人非法拘禁還逼迫對方在秋天時節(jié)洗冷水澡并光著身子吹空調(diào)。3月18日,市第二法院一審以非法拘禁罪判處被告人袁某慶有期徒刑7個月。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袁某慶1994年出生于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初中文化,農(nóng)民。2014年10月21日0時許,袁某慶在“老板”的糾集下來到小欖鎮(zhèn)一旅店417房看守一名男子馮某旺。馮某旺因拖欠賭債,于前一日下午被“老板”等人挾持并拘禁在該房。 期間,袁某慶等人還逼迫馮某旺洗冷水澡并光著身子吹冷氣。當天上午11時許,公安人員接報后在旅店抓獲袁某慶,并解救出馮某旺。據(jù)了解,馮某旺因拖欠他人賭債,一出門就被人挾持,在拘禁期間又被要求聯(lián)系家人還款。 法院認為,袁某慶的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鑒于他是從犯,法院于3月18日對他做出有期徒刑7個月的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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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房耿 通訊員李世寅 吳藝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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