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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向廢品站銷售假冒鍍金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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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3 來源:中山日報 2015-01-23 第 7312 期 A13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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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一名貴州籍男子在東升鎮(zhèn)向多名廢品站經(jīng)營者低價銷售假冒鍍金原料,共騙得受害人3萬余元。在第三次作案時,他被對方識破并扭送公安機關(guān)。昨日,市第二法院通報,被告人劉某鐘被該院以詐騙罪一審判刑1年10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 2013年5月上旬一天上午,一名男子來到曾先生經(jīng)營的廢品站處,向他推銷氰化亞金鉀(鍍金原料)。“他拿出一個白色瓶裝的氰化亞金鉀,我看到瓶身包裝完好,就與該名男子商量價格?!痹壬f,當時該名男子稱三瓶共13000元,他們覺得太貴。經(jīng)討價還價,曾先生以9600元買了三瓶。 一個星期后,一名電鍍廠的采購員過來詢問是否有氰化亞金鉀。曾先生拿出3瓶給采購員,但該采購員找人試驗后發(fā)現(xiàn)3瓶氰化亞金鉀都是假冒的,曾先生才知被騙了。此外,同年9月,許先生在東升汽車站也遭人推銷氰化亞金鉀,他后來以2.5萬元買了4瓶。同年10月20日,該名男子又來到東升汽車站試圖詐騙,結(jié)果被對方識破并扭送到派出所。 經(jīng)審理查明,犯案的被告人叫劉某忠,1981年出生于貴州省。2007年,劉某忠因犯盜竊罪被浙江法院判刑4年半,2010年刑滿釋放。市第二法院認為,劉某忠的行為已構(gòu)成詐騙罪,且是累犯,依法應(yīng)當從重處罰。近日,市第二法院對劉某忠作出上述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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