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謊稱能幫小孩入讀公辦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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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2 來源:中山日報 2015-01-22 第 7311 期 A7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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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一名湖南籍男子謊稱認識公辦學校校長并可通過關系幫助外地人員子女入讀該校,分別以各種名義陸續(xù)向多名家長收取學位辦理費用1.75萬元。昨日,市第二法院通報,被告人黃某軍被法院以犯詐騙罪判刑1年1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2013年6月下旬的一天,李女士夫婦倆聽一名黃某軍的男子稱,黃可以通過東升鎮(zhèn)某小學校長幫忙將小孩轉(zhuǎn)學至該小學就讀,但需轉(zhuǎn)學費5000元。李女士與丈夫商量了一番,最終將5000元及小孩的相關資料交給了黃某軍。 一個月后,黃某軍又給李女士夫婦打電話,稱孩子即將可以轉(zhuǎn)學,但要先購買該小學校服。李女士夫婦于是又給了黃1000元?!半S后,黃又稱入讀該小學需交納贊助費,我們覺得收費過高,便要求黃退還已給的6000元?!崩钆空f,黃某軍答應同年9月將錢退給我們,后來又拖到10月。再后來,黃某軍更換了電話號碼并失蹤。 事實上,和李女士一樣上當受騙的還有高女士和舒女士。1973年出生的黃某軍只有小學文化,他用并不高明的騙術(shù)使得急于讓孩子讀公辦學校的家長接連中招,共得款17500元。2013年12月29日,公安人員在東升鎮(zhèn)一賓館310房間內(nèi)將被告人黃某軍抓獲歸案。破案后,未能繳回贓款。 近日,市第二法院對黃某軍作出上述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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