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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砍傷致死七被告人自愿賠償8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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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30 來源:中山日報 2014-05-30 第 7074 期 A8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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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上午,廣東盛鵬律師事務(wù)所的林良火律師給中山市中級法院送去了一封感謝信。林律師從業(yè)十余年,這是他首次寫信感謝法院。林律師代理的是一起故意傷害致死案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經(jīng)市中級法院法官多次調(diào)解,被告人在民事部分和死者家屬達成賠償協(xié)議,多名被告人自愿賠償共計85.5 萬元(含一套房產(chǎn))給對方,以獲得死者家屬諒解,爭取法院從輕判罰。5月26日下午,市中級法院對該起故意傷害致死案作出一審宣判。 ■案情回顧:男子凌晨被多人砍傷致死 根據(jù)公訴機關(guān)的指控,2013年2月24日凌晨零時許,被告人羅某釗在南頭鎮(zhèn)一間KTV 房內(nèi)與霍某元發(fā)生口角并引發(fā)打斗。被朋友勸開后,羅某釗懷恨在心伺機報復(fù)。 當(dāng)天凌晨2時許,羅某釗攜帶一支 “散彈槍”、一把開山刀在南頭鎮(zhèn)一隊大排檔處找到正在吃宵夜的霍某元和梁某強。羅某釗朝天開槍后,霍某元隨即駕車逃離現(xiàn)場,留下被害人梁某強。由于在KTV 爭吵時梁某強是跟著霍某元去的,羅某釗便把氣撒在了梁某強身上?!皬U了他!”羅某釗一聲令下,其同伙盧某洲就從羅某釗手中取過刀與何某枝、羅某和、梁某端、黃某輝、羅某等人追打梁某強。 梁某強逃至南頭鎮(zhèn)光明北路21號門口時摔倒在地,被羅某釗等人一陣拳打腳踢,盧某洲、何某枝則先后使用開山刀砍擊梁某強左腿部。梁某強腿部動脈失血過多,經(jīng)送醫(yī)院搶救無效于當(dāng)日死亡。去年2月25日至3月4日,7名犯罪嫌疑人先后投案自首。 ■法院判決:家屬獲賠共計85.5萬,主犯分獲十年以上徒刑 2013年9月,中山市檢察院就這起故意傷害致死案,向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案件在審理期間,死者梁某強的父母、妻兒委托廣東盛鵬律師事務(wù)所律師林良火,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經(jīng)多次調(diào)解,七名被告人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賠償協(xié)議。經(jīng)調(diào)解,羅某釗賠償梁家6.5萬元及一套價值35萬元的商品房,盧某洲賠償15萬元,何某枝賠償7萬元,梁某端、黃某輝、羅某各賠償3萬元,羅某和賠償13萬元。隨后,梁家向法院提出民事賠償訴訟的撤訴申請,并出具了諒解書。 5月26日下午,市中級法院對這起案件作出一審判決,主犯羅某釗獲刑13年,盧某洲、何某枝各獲刑12年,從犯梁某端、黃某輝各獲刑3年,羅某獲刑2年,羅某和獲刑2年、緩刑2年。 ■律師、家屬致謝:法院公正執(zhí)法,司法為民 5月26日,梁某強的父母帶著一面寫有“公正執(zhí)法,司法為民”的錦旗來到市中級法院,向法官和書記員等人表示感謝。林律師向法院寫了一封感謝信,這是他從業(yè)十余年首次寫信感謝法院,“雖然家屬已經(jīng)送了錦旗致謝,但作為代理人的我,認為還是有必要寫信來表達我的感激之情?!?BR> 林律師說,這起案件在法官和書記員的努力下,被害人的家屬作為弱勢群體,依法獲得了應(yīng)有的賠償,維護了自身合法權(quán)益。從而讓這起同村人之間的多名被告人取得了被害人家屬的諒解而結(jié)案,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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