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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殺孕婦政府代賠70萬元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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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5 來源:中山日報 2013-11-05 第 6868 期 A7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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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廣西平南警察酒后持槍殺人案就索賠方案再引爭議。目前初步方案是由政府先行代賠70萬元,最終方案至今尚未敲定。 10月28日22時許,廣西平南縣大鵬鎮(zhèn)發(fā)生一起殺人案,公安局民警胡某酒后在某米粉店用餐時,開槍將懷有身孕的女店主吳英打死,并打傷其丈夫蔡世勇。案發(fā)后,平南縣公安機關出警趕赴現(xiàn)場,抓獲嫌疑人,并收繳槍支。10月31日下午,貴港市委、平南縣委分別對平南縣公安局局長、政委、分管副局長、刑偵大隊大隊長、刑偵大隊教導員及大鵬派出所副所長等6人停職務,依法追責。 據(jù)《北京青年報》報道,蔡世勇的姐夫稱,11月1日,當?shù)卣岢鲑r償方案為70萬元,包括死者賠償金、孩子撫養(yǎng)費等,但由于死者家中已有2個幼童,老人需要贍養(yǎng),其丈夫也受傷,因此索賠方案遭到家屬拒絕,后定于5日繼續(xù)協(xié)商。 昨天上午,記者致電平南縣政府宣傳部門,相關人員表示,目前還沒有最終確認賠償方案。一旦有新的進展,將會向大眾發(fā)布。而對于家屬所稱,縣政府禁止家屬自行找律師了解賠償方案,宣傳部門則表示并不知情。 >>>釋疑 ■政府代賠是合理善后行為 有網(wǎng)友表示政府代賠70 萬這種行為是否合理?政府是否有權使用納稅人的錢來買單?針對眾人提出的質(zhì)疑,警察殺人,政府代賠,用納稅人的錢買單是否合理。記者采訪了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博士何海波。他表示,這不能單純理解為政府買單行為,以往許多類似案例中,考慮到一系列現(xiàn)實問題,如訴訟時間長、犯罪嫌疑人支付能力等,都是政府先行代賠。政府先支付賠償金給受害方,是出于對受害者及時安撫,有利于社會穩(wěn)定,是合理的善后行為。 此外,公安機關屬于政府機關單位,如果案件不屬于警察個人行為,如打擊報復等,那么政府也有義務承擔部分責任。此后,政府將按規(guī)定、按協(xié)議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追償。 同時,何海波表示,70萬元按照廣西當?shù)貥藴?,已?jīng)不低了。 本報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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