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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訴傳授詐騙方法拒不認罪徒弟指證“助”師傅獲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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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5 來源:中山日報 2013-10-15 第 6847 期 A6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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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初中文化的廣西籍男子,通過QQ 詐騙中山市石岐區(qū)一老者10萬元。得手后,該男子轉(zhuǎn)換居所并招攬了三名徒弟,意圖組團犯罪。中山警方在廣西將被告人廖某強抓獲后,他對自己詐騙他人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卻極力否認曾傳授他人作案方法。但三名徒弟的證詞均指向他傳授作案方法。昨日,市第一法院向媒體通報了該案的一審結(jié)果,廖某強兩罪并罰獲刑3年。 ■石岐老漢被“兒子”騙走10萬元 2012年8月的一天,石岐區(qū)的梁先生正在家中上網(wǎng),QQ 上彈出了一個對話框,對方是遠在澳大利亞的兒子阿俊。噓寒問暖幾句后,梁先生接到了“兒子”的求助?!鞍⒖ 狈Q,他的授課教授已經(jīng)回國,有1.6萬澳元放在他那,因為等錢用,所以他委托阿俊能否讓國內(nèi)的親戚先幫忙轉(zhuǎn)賬。 梁先生沒多想,就問該往哪個賬號轉(zhuǎn)賬。QQ 對話框里彈出了一行信息“戶 名 李運航 , 建行卡 號為6227002560150487217”。當年8月17日,梁先生將10萬元匯出去不久就意識到上當受騙,急忙向悅來南派出所報警。500多公里外的廖某強在家中通過動動鼠標打幾行字,輕松騙得了10萬元,不久就將這筆不法之財揮霍一空。 廖某強是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賓陽縣人,他花錢買了一套木馬程序,盜用了阿俊的QQ,并通過阿俊和梁先生的對話記錄了解相關(guān)信息,后實施詐騙。后來,廖某強擔心被抓,搬到了貴港市港北區(qū)租了一套房子住下。 ■傳授犯罪方法欲組團作案 2012年9月22日,石岐警方在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貴港市港北區(qū)鳳凰城B區(qū)某幢1102房進將廖某強抓獲。一同被抓獲的還有程某、宋某福、林某、周某、黃某容(均另案處理)等人。在涉案房間里,警方找到了廖某強的作案工具。在其筆記本中,除了有購買來的木馬程序外,還有如何詐騙他人的對話模板,包括親戚話題、學生話題等。 廖某強供述,他搬到貴港市后,老同學程某、林某和宋某福三人知道了他從事QQ 詐騙,便來“取經(jīng)”。廖某強便給他們看作案的流程并教他們怎么使用,但他們都還在學習過程中,尚未詐騙得手。此外,廖某強也幫程某、宋某福、林某等人網(wǎng)購后臺賬號和密碼。 廖某強落網(wǎng)后,其家人向受害者梁先生如數(shù)賠償,取得了對方的諒解。今年3月,檢查機關(guān)對廖某強提起公訴,指控他犯詐騙罪、傳授犯罪方法罪。廖某強承認詐騙罪事實,但否認向他人傳授犯罪方法。 ■徒弟指證,師傅兩罪并罰獲刑三年 讓廖某強失望的是,三名徒弟的證言都指向他犯下傳授犯罪方法罪。程某證實,2012年8月底,廖某強讓他一起通過盜取他人的QQ 賬號實施詐騙,他表示同意。程某對電腦不熟悉,廖某強就讓他慢慢學習。2012年9月16日,程某與林某、宋某福到貴港市跟著廖某強邊學邊做。 程某還稱,廖某強對徒弟也提出了嚴格要求?!八f要我們盜得國外的QQ 賬號才會與我們一起實施詐騙,但我僅盜得一些國內(nèi)的QQ 賬號和密碼,還沒有詐騙得手。”林某和宋某福的證言也和程某類似。廖某強的女友黃某容在被抓獲后也承認,她看見廖某強與其他三名男子每天在房間里用筆記本電腦上網(wǎng)聊天。黃某容僅負責幫他們做飯、打掃衛(wèi)生。 法院認為,多名證人的證言和廖某強的供述均能吻合,指向廖某強教授他人犯罪的事實。 廖某強被法院兩罪并罰,被判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3萬元。案件判決后,廖某強沒有上訴,該判決現(xiàn)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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