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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4瓶假藥男子獲刑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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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1 來源:中山日報 2013-09-11 第 6813 期 A5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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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藥店老板低價從推銷員手中買下幾瓶藥,自己吃了后還將剩余的出售,后被執(zhí)法人員查獲。近日,市第二人民法院對該宗銷售假藥罪作出判決,被告人梁某祥被判處有期徒刑半年,緩刑1年,并處罰金2千元。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四川人梁某祥是東鳳鎮(zhèn)一家藥店的經(jīng)營者。2012年8月的一天,梁某祥的店里來了一名兜售藥品的推銷員。推銷員沒有提供任何藥品供貨資質(zhì)證明,梁某祥還是以較低價格向?qū)Ψ劫徣肓诉M(jìn)口藥“坐骨神經(jīng)痛丸(速效)”、“利石素(德國)”和“風(fēng)濕骨刺丹”各2瓶。 梁某祥服用部分藥后,將剩余的進(jìn)口藥放在店里銷售。2013年3月18日,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執(zhí)法人員在該店查扣上述藥品。 法院認(rèn)為,梁某祥的行為已構(gòu)成銷售假藥罪,應(yīng)依法懲處。法院結(jié)合梁某祥銷售假藥犯罪未遂,有自首情節(jié),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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