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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醉駕早晚會出事 駕校教練以身試法獲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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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2 來源:中國法院網(wǎng)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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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蘇省太倉市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危險駕駛案件,與其他案件的不同之處在于,該案的被告人是一名駕校教練員。
張明(化名)原本是太倉市某駕校的教練,從事汽車教練工作多年,培訓了無數(shù)名汽車駕駛員。2013年6月6日晚,被告人張明與自己的朋友一起飲酒后駕駛駕校的教練車離開。車開出去僅幾百米就發(fā)生了事故,張明駕車撞上了路邊的電線桿,導致車輛發(fā)生翻轉。交警達到現(xiàn)場后,發(fā)現(xiàn)張明滿身的酒氣,涉嫌酒后駕駛,于是將其帶至醫(yī)院抽取血樣。經(jīng)檢測,被告人張明當天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達318 mg/100ml,遠遠超出了醉酒的標準。庭審中,當張明被問及以前是否有過醉駕經(jīng)歷時,他的回答更是令人哭笑不得,“我以前幾乎每天都會喝了酒開車,我也知道這樣下去早晚會出事”。最終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張明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六千元。面對判決,張明后悔不已,“作為教練,自己的行為給駕校、給社會帶來非常壞的影響,以后絕對不會喝酒開車了”。
法官提醒:
身為駕校的教練,不但不教導學員遵守相關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反而自己以身試法,醉酒駕駛教練車,最終獲刑,而自己駕校教練的飯碗也因此保不住了。法官再次提醒廣大司機不要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當兒戲,否則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和社會的譴責,對別人負責也是對自己負責。同時提醒駕校要對教練的駕車行為進行嚴格監(jiān)管,嚴查教練員的酒駕、違規(guī)行駛等違法行為,杜絕教練員駕車時不遵守交通法規(guī)、酒后駕車、“車德”低下的現(xiàn)象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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