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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二法院半年內(nèi)受理涉毒案10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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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6 來源:中山日報(bào) 2013-06-26 第 6736 期 A4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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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bào)訊 昨日上午,市第二人民法院對9宗毒品犯罪案件進(jìn)行一審宣判,10名被告人因犯販賣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等罪名獲有期徒刑3年至11年不等,并處罰金3000元至2萬元不等。 在昨日宣判現(xiàn)場,一名“90后”女子在家中販毒獲刑7年9個(gè)月,并處罰金1萬元。法院查明,1990年出生的小欖人吳某明 (女)從2012年9月起,以其住宅為據(jù)點(diǎn),多次向吸毒人員譚某飛、羅某等人販賣毒品氯胺酮。同年11月7日下午3時(shí)許,吳某明再次在家中販毒時(shí)被警方抓獲,警方從其房間內(nèi)繳獲毒品氯胺酮37包(凈重377.97克)、大麻3包(凈重1.60克)。 另一名被告人因40克毒品換來了11年刑罰。法院查明,小欖人盧某明在家門口多次向吸毒人員販賣毒品甲基苯丙胺,2012年11月8日被抓獲時(shí),警方繳獲甲基苯丙胺40.52克、氯胺酮0.31克。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2萬元。 據(jù)介紹,2013年1月1 日至6月25日,市第二人民法院共受理販賣、運(yùn)輸、非法持有等毒品案件共計(jì)106件122人,其中已審結(jié)70件74人,多名販賣、運(yùn)輸毒品被告人被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部分累犯及毒品再犯也被依法被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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