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奇虎訴騰訊反壟斷糾紛一案一審落槌之后,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4月25日又對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tǒng)有限公司訴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奇智軟件(北京)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判令兩被告構成不正當競爭,應連帶賠償兩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500萬元,并在有關網站和報刊上向兩原告賠禮道歉。
2010年10月29日,一款名為“360扣扣保鏢”(以下簡稱扣扣保鏢)的“安全工具”在互聯網上發(fā)布。該軟件的開發(fā)商奇虎公司稱,扣扣保鏢具有“給QQ體檢”、“幫QQ加速”、“清QQ垃圾”、“去QQ廣告”、“殺QQ木馬”、“保QQ安全”和“隱私保護”等功能。奇虎公司通過其運營的網站向用戶提供扣扣保鏢軟件下載,并通過各種途徑進行推廣宣傳。
2011年8月19日,騰訊公司向廣東高院提起訴訟,稱扣扣保鏢污蔑、破壞和篡改騰訊QQ軟件的功能,請求法院判令奇虎公司立即停止涉案不正當競爭行為,賠償經濟損失1.25億元,并在奇虎公司網站及相關門戶網站和平面媒體上向原告賠禮道歉。
廣東高院審理后認為,原告的商業(yè)模式是當前國際國內即時通訊行業(yè)的商業(yè)慣例,即向用戶提供免費的即時通訊服務,然后再借助即時通訊軟件搭建的平臺向用戶提供網絡社交、資訊、網游、娛樂等增值服務,并為廣告客戶投放商業(yè)廣告,實現贏利。被告無權假借查殺病毒或者保護用戶利益之名,通過侵入其他網絡服務提供者合法軟件的運行進程,擅自修改他人軟件的手段達到破壞他人合法經營的目的。
廣東高院還認為,被告一方面在自己的平臺上開展綜合性服務,投放廣告、提供新聞彈窗服務及設置其他產品和應用的入口、開展增值服務;一方面又以保護QQ用戶安全為名,提供工具鼓勵和誘導用戶過濾原告的廣告和資訊服務、刪除和破壞原告的增值服務和QQ的其他功能和服務,違背了誠實信用和平等競爭原則,具有明顯的不正當競爭的惡意,是導致“3Q大戰(zhàn)”爆發(fā)的根本原因,被告的上述行為嚴重損害了互聯網經營秩序。
廣東高院民三庭副庭長、該案審判長張學軍介紹:“由于被告奇虎公司的商業(yè)模式是免費向用戶提供安全軟件,然后通過依靠免費安全軟件搭建的平臺向用戶發(fā)布廣告和提供應用軟件和增值服務,從而實現盈利。在這種兼?zhèn)洳门姓吆徒洜I者雙重角色的前提下,被告更加應該謹慎、理性行事,依照相關行政管理規(guī)定和互聯網行業(yè)自律公約確定的行為規(guī)范,以公開、透明的方式公平、公正地判斷其他軟件是否屬于病毒或流氓軟件。”
此外,被告奇虎公司在詆毀原告QQ軟件的性能、鼓勵和誘導用戶刪除QQ軟件中的增值業(yè)務插件、屏蔽原告的客戶廣告時,將自己的產品和服務嵌入原告騰訊公司的QQ軟件界面,依附QQ龐大的用戶資源推銷自己的產品,拓展360軟件及服務的用戶。被告不但給原告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而且增加自己的交易機會,違反了誠實信用和公平競爭原則,構成不正當競爭。
廣東高院認為,從優(yōu)勢證據的規(guī)則出發(fā),在無法確定原告所遭遇的經濟損失的具體數額、但可以確定該數額已經遠遠超過50萬元法定賠償限額的情形下,經該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酌情確定兩被告應連帶賠償兩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共計500萬元;被告的侵權行為給原告的聲譽和商譽造成了嚴重的損害,判令被告在有關媒體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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