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同一小區(qū)的兩男女認識后,男子邀請女子去他家吃龍蝦,并送女子回家,事情本該到此結束,可該男子竟然心生淫念,想與女子發(fā)生關系,遭女子強烈反抗。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區(qū)人民法院審理了該起暴力強奸未遂的案件,一審判決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2012年6月17日上午,汪某與居住于宣城市區(qū)同一小區(qū)的邢某相識,并互留了手機號碼,當日互發(fā)手機短信聊天。晚飯后,汪某經短信和電話聯系,將邢某邀至自己家中吃龍蝦、聊天。期間,汪某獨自喝了兩瓶啤酒。
當晚22時許,汪某以送邢某回家為由,來到邢某家中。二人又聊了約半小時。后汪某將邢某抱住,欲與邢某發(fā)生性關系。邢某反抗,汪某則強行將邢某的牛仔短褲及內褲褪下撕碎,并頭部撞擊邢某鼻子,使之受傷、流血。邢某大聲呼救,喊聲驚動了樓上鄰居。汪某見狀,表示要帶邢某去醫(yī)院治療,邢某假意應允,穿衣后隨汪某一起下樓。后趁汪某回家拿錢時逃至鄰居家中報警。案發(fā)后,汪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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