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學周庭審時掩面
廣州市(國營)九佛電器廠原廠長鐘學周,憑借手中權力趁企業(yè)改制之機大肆侵吞國有資產上億元。22日上午,鐘學周職務犯罪一案在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認定鐘學周貪污7000多萬元、職務侵占800多萬元、挪用資金6000多萬元、行賄219萬元,同時還犯有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罪,數(shù)罪并罰,判處其死刑,緩期2年執(zhí)行。
宣判現(xiàn)場掩面對鏡頭
昨日上午11時左右,本案在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除法院工作人員以及媒體記者外,鐘學周的兒子、妹妹等多名親屬也到庭旁聽。
身穿藍色囚服、頭發(fā)花白的鐘學周在法警押解下進入法庭。起初,他的表情還算平靜,舉起拷著的雙手與旁聽席上的親屬打招呼,但發(fā)現(xiàn)有記者給他拍照時,忙急著用雙手遮掩住臉頰。
鐘學周的判決書長達180頁,光是列舉其犯罪證據就有近百頁。整個宣判過程中,鐘學周都低垂著頭聆聽法官宣讀其罪狀,其間并沒有對相關事實提出異議,但得知自己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zhí)行的量刑時,鐘學周的表情顯然有些吃驚,在被法警帶離法庭時,他的神情相當激動,雙腿幾乎癱軟。
行賄上任廠長4房當上廠長
據了解,鐘學周之所以能在廣州市(國營)九佛電器廠(以下簡稱九佛廠)改制前坐上該廠“一把手”位子,也是通過行賄手段而來。
自1989年至1998年6月期間,鐘學周一直擔任改制前的九佛廠副廠長一職。1998年,因為九佛廠要更換新廠長,為得到時任廠長俞廣烈的信任和推薦,早在1994年至1997年期間,鐘學周就先后為俞廣烈購買了位于廣州市白云區(qū)、番禺區(qū)的4套房產,分別登記在俞廣烈和其女兒、親戚名下,而這幾處房產當時估價就達到近300萬元。除此之外,鐘學周還賄送給俞廣烈兩個車庫。
7000萬公款購公司股份私吞
依據判決書顯示,鐘學周貪污九佛廠公款7000多萬元。據了解,鐘學周侵吞單位公款的主要目的在于購買轉制股份歸為己有。九佛廠是一家主要生產燈具的大型國有公司。2002年初,經上級部門審批,該廠準備進行企業(yè)改制。
為利用這一機會圖謀私利,鐘學周召集自己控制或熟悉的4家關聯(lián)企業(yè)負責人開會商議,他明確提出,自己負責將九佛廠的公款以貨款的名義轉到這4家公司的賬戶,然后這4家公司用該批款項購買九佛廠改制60%股份,待改制順利完成后,4家公司再無償將所購全部股份轉移給鐘學周本人。經商定后,鐘學周安排九佛廠財務科原負責人楊某等人具體操作轉移公款事項,先后以預付貨款或往來款名義,從九佛廠銀行賬戶轉移給4家關聯(lián)公司2000多萬元。同時,為防范4家公司吞并股份,鐘學周還要求4家公司就收到的款項向九佛廠打出借條。
其后,這4家關聯(lián)公司收到九佛廠劃來的購股款項后,于2002年4月購買了轉制后的企業(yè)九佛電器有限公司60%股份,并按照約定無償轉移到鐘學周名下。由此,鐘學周成為轉制后企業(yè)的最大股東,隨后,他利用自己在該公司的絕對控制力,繼續(xù)用公司款項購買個人股份,并最終占有公司96.3%的股份,實現(xiàn)了“空手套白狼”的創(chuàng)富神話。
此外,鐘學周在九佛廠轉制進行資產評估期間,安排財務人員故意隱匿該廠3個對公賬戶銀行資料,并控制3個賬號資金共計5000多萬元作為轉制之后公司經營使用,其中4600多萬元被鐘學周個人據為己有。
遭舉報叫囂有龐大“社會力量”
鐘學周行賄出手闊氣,但對待企業(yè)員工就沒有那么慷慨了。九佛轉制前就是全國知名企業(yè),原有職工1000多人,2002年轉制前每年利潤達到3000多萬元,并且擁有占地400多畝的土地廠區(qū),還有大量庫存產品。但在轉制評估時,鐘學周買通了當時資產評估的會計事務所,將企業(yè)資產僅僅評估為2800多萬元。鐘學周將該廠變?yōu)榧河泻髤s一直拒絕給原企業(yè)員工發(fā)放應有的福利和補償金。眼看國企被鐘學周私吞,而自己的合法利益卻遭受侵害,數(shù)百名員工非常憤怒,紛紛進行匿名舉報或署名控告,有些職工聯(lián)名寫血書上告。
一些舉報人遭到了鐘學周的打擊報復。據悉,鐘學周自稱擁有龐大的“社會力量”,他曾對員工說,“你們不是要告我嘛,我明日就請領導過來,你們可以當面向他告發(fā)我”,次日,鐘學周果真請來了一位領導來到廠里。
正是由于百余名職工聯(lián)名舉報,才導致了鐘學周職務犯罪一案案發(fā)。2009年10月,九佛廠100余名員工派代表到廣東省檢察院聯(lián)名舉報,得到廣東省檢察院領導高度重視,2010年3月,鐘學周被廣東省檢察院反貪局以涉嫌貪污等罪名正式立案偵查。
燒20多箱賬本 不認罪毆法警
據介紹,鐘學周被省檢察院立案偵查之前,已有相關部門對其進行調查,但鐘學周為避免留下證據,在企業(yè)改制過程中涉及資金流轉和虛假做賬的審批文件從不自己簽名,都是手下代簽,企業(yè)開大會決策時也從不做會議記錄。2010年案發(fā)前,鐘學周還威脅、指使九佛電器一名親信將公司2000年至2005年的所有會計憑證、賬簿資料共計20多箱,拉到公司后門焚燒區(qū)全部銷毀。
據介紹,當時專案組對案件進行初查時,一些同案人因害怕受到法律追究和鐘學周的打擊報復而不敢開口。而鐘學周本人氣焰囂張,在被抓捕時強烈反抗,用手銬砸破了法警頭部。歸案后一直拒絕認罪,并辱罵辦案人員。其家屬也一度動用社會關系給檢察機關施壓,試圖讓檢察機關放人。
據辦案人員查明,鐘學周在九佛廠轉制進行資產評估期間,隱瞞九佛廠對深圳一個游艇俱樂部的債權250萬元,后在改制完成后,以原九佛廠名義實現(xiàn)債權并將抵債的游艇泊位和會籍登記在其個人名下,由此確定了其貪污250萬元的有效證據,打開了案件突破口。
與此同時,參辦該案的司法警察通過會計師事務所在轉制過程中留存的審計工作底稿,以及九佛公司當年資金走向的銀行記錄,獲得了鐘學周涉嫌貪污和挪用公款的有效證據。至此,鐘學周犯罪事實逐漸水落石出。
經辦檢察官稱此案涉案金額之大,案情之復雜,屬廣東省檢察機關自偵案件史上罕見。辦案過程中詢問證人達200多人,案件卷宗超過2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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