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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采蝶軒當庭拿出數十項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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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6 來源:中山商報 2012-12-06 第 2650 期 A8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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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4日,中山市采蝶軒食品有限公司(下稱“中山采蝶軒”)狀告合肥采蝶軒涉嫌商標侵權案在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原告向被告索賠1500萬元,法院未當庭宣判。昨日,中山采蝶軒商標代理人謝華新向記者詳細介紹庭審細節(jié)。他強調說:“‘采蝶軒’是中山采蝶軒的商標,合肥采蝶軒無權使用?!?BR> □現場被告代理律師曾為韓寒打官司 12月4日開庭當日,記者多次撥打參與庭審的謝華新的手機,其一直處于呼叫轉移狀態(tài),無法取得聯(lián)系。昨日,謝華新現身說:“庭審于當天上午8時30分開始進行,引來多家媒體關注。由于雙方證據量大、爭論點多,一直持續(xù)到晚上7點多才結束?!?BR> “對方的律師陣容可是非常豪華?!敝x華新介紹,合肥采蝶軒聘請了陣容強大的律師團,包括全國知名知識產權律師陶鑫良、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律師潘娟娟、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律師孫舒維。記者了解到,今年年初,韓寒曾起訴方舟子侵害名譽權與著作署名權,韓寒的代理律師正是陶鑫良。 聽說對方的律師陣容,在開庭當日并未趕去現場的中山采蝶軒總經理盧宜堅表示不以為然,他說:“我倒是要看看,是不是一個好的律師團就能決定宣判結果?!?BR> □焦點誰構成不正當競爭? 庭審現場,中山采蝶軒列出數十項證據,以及三大箱“合肥采蝶軒產品”。 【原告觀點】 謝華新介紹,根據《商標法》規(guī)定,原告中山采蝶軒對“采蝶軒”、“采蝶軒CAIDIEXUAN及圖”依法享有不容置疑的商標專用權。另一方面,被告合肥采蝶軒在其店面和宣傳該店的廣告使用“采蝶軒CAIDIEXU-AN”、“采蝶軒圖形”作為商標;在店面宣傳手冊、面包、糕點、月餅等卻使用“采蝶軒CAIDIEXUAN”、“采蝶軒圖形”商標。 此外,謝華新還指出,合肥采蝶軒還將中山采蝶軒的商標以企業(yè)字號突出使用。為此,原告方提出了合肥采蝶軒停止侵權行為、賠償經濟損失1500萬元等訴訟請求。 【被告觀點】 對于中山采蝶軒列出的每一項證據與指責,合肥采蝶軒的律師逐一做出回擊?!叭绻涯壳昂戏适袌錾系牟傻幈扔鳛槌墒斓奶易印⒆龃蟮牡案?,那么多年來,是合肥采蝶軒獨家辛辛苦苦地栽培這棵桃樹、烘培這個蛋糕。如今桃子成熟了,蛋糕做大了,從沒有出過一點力,沒投過一分錢的中山采蝶軒,卻要獨吞桃子,獨霸蛋糕,這才是真正的不正當競爭。”被告方代理律師陶鑫良在現場陳述案件時說。 “種子和栽培桃樹的土地都是我們的,沒有種子,何來桃子?”原告中山采蝶軒以此進行了回辯,認為安徽采蝶軒才是不正當競爭。 □細節(jié)雙方能否調解?中山采蝶軒:是有條件的 記者獲悉,當審判長最后問及當事雙方是否同意進行調解時,當事雙方律師均表示同意調解。 “當場確實同意進行調解,但我們是有條件的?!敝x華新昨日說,同意調解的前提條件是,對方要么進行賠償,要么停止使用采蝶軒商標。目前,雙方還未進行調解。 有報道稱,在案件背后,中山采蝶軒有謀求擴張、在安徽布局的戰(zhàn)略思考。該公司總經理盧宜堅回應說:“我們的發(fā)展目標是立足珠三角,放眼國內外市場。確實有在安徽等地發(fā)展的準備,但還沒有時間表,需要看案件的進度如何?!?BR> 被告方代理律師陶鑫良則提到:“縱觀國內外多起侵權案,絕大多數最后發(fā)展成為和平相處,共同發(fā)展,以及品牌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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