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省赫章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離婚糾紛案件,原、被告雙方經法院調解自愿和好,夫妻矛盾得到化解。
曾某某與施某某1982年11月按農村習俗結婚,婚后共同生育了二男二女。由于兩個兒子先后考上了大學,家中經濟日漸拮據。2008年,為了緩解家庭經濟困難,妻子曾某某外出打工。在妻子外出打工期間,丈夫施某某為了供兩個兒子讀書,先后向親朋好友借款40多人次,借款總金額達8萬多元,又向農村信用社貸款3萬元。曾某某打工回來后,見家中負債累累,遂以家庭生活困難為由訴來法院請求離婚。
在庭審中,施某某表示不愿意離婚,但曾某某離婚態(tài)度堅決,雖然法官多次做其思想工作,曾某某的親人也對其進行勸導,雙方始終未能和好。庭審結束后,法官再次與曾某某、施某某取得聯(lián)系,先用“背靠背”方式分頭做雙方工作,反復開導勸說。隨后,又主持雙方“面對面”進行調解,讓夫妻雙方進行溝通、交流。最終,施某某心結得以解開,雙方自愿達成和好協(xi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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