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庭審現場
因在廣東省東莞市大朗鎮(zhèn)一家無牌藥品批發(fā)部打工,24歲的湖北男子向某被控涉嫌非法經營罪。日前,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對該案公開開庭審理。向某當庭認罪。本案將擇日宣判。
公訴機關指控稱,自2012年2月開始,向某等人在向某成(另案處理)經營的東莞大朗鎮(zhèn)仙村一無牌藥品批發(fā)部工作,負責藥品入庫和發(fā)貨。
2012年5月28日15時許,東莞市公安局聯合東莞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進行執(zhí)法檢查時發(fā)現該批發(fā)部無證經營藥品,遂將向某抓獲,并當場查獲藥品一批(約價值14萬多元)。
在公安機關開列的查處清單上,涉及藥品600多種。其中,有國家嚴格管制的二類精神藥品“鹽酸曲馬多片”。
經查,該藥品批發(fā)部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guī)范認證證書》等相關證件。
2012年5月29日,向某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6日被逮捕。
法庭上,向某當庭認罪。本案將擇日宣判。
“我應該接受法律的懲罰”
今天的庭審,并沒有辯護律師出庭,這讓向某有點意外。本來他以為家人給他請了律師。
庭后接受采訪時,向某說覺得“有點冤”,稱自己只是一個打工的。但自己“幫了不該幫的忙”,也是應該接受法律的懲罰。
今年2月,他經堂哥向某成介紹,到店里工作。堂哥在店里負責管理和送貨,他只是負責藥品的上架入庫、打包發(fā)貨,并沒有直接和客戶交易。批發(fā)部的老板是誰,他說他并不清楚。
他沒有見過店里有相關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藥品經營許可證。因為是無牌經營,怕被查,店里平時都關閉門窗,連個招牌都沒有,平時只開個小門。
藥店的藥主要是批發(fā)給東莞市范圍內的藥店。店里其他人出去跑客戶時,會帶上藥品的報價畫冊。店里每天都要發(fā)貨給約20個客戶,日營業(yè)額大概一萬元,日利潤四五千元。店里的藥是從廠里進貨的,但具體哪個廠家,他并不清楚。是否真藥,他也不清楚。如果藥品有問題,他們也會退回廠家。之前,他們店里有個藥品,就是電視上所說的毒膠囊,他們就退回去了。
中專畢業(yè)的他,也多少知道一點法律知識。他有過害怕,也想過走,但因為當時在附近學車,如果走了就沒有地方住,于是他暫時還是呆下來了,沒想到很快就出事了。出事那天,堂哥剛好出去送貨了,店里其他人也不在,只有他一個人,他就被抓了。從上班到5月份被抓,他也就在店里呆了三個月。
當被記者問到“你不怕你的親友吃到你們賣的藥?”向某說,“真的就不怕。當記者再問“萬一有假藥呢?”向某停頓了一下:“這個不知道?!?/FONT>
當說到家里的時候,向某顯得有點沉默。他說,他被抓后,家里人都知道這事情,但堂哥家“連個問候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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