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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心生去意墮胎離家 男子挽回未成痛下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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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31 來源:外網(wǎng)綜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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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貴州省威寧縣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未遂判處被告人趙英飛有期徒刑五年。
2009年初,被告人趙英飛與被害人朱某同居,同年生育一女。由于趙英飛重男輕女,雙方常為此吵打。2012年2月,朱某再次懷孕。已心生離開趙英飛之意的朱某到私人診所墮胎后,雙方矛盾激化,朱某憤然離家出走。2012年3月11日,趙英飛欲挽回女友,便打電話讓朱某回來商談婚姻事宜。3月14日,二人在約定地點廖某家中商談未果,朱某不肯回家,趙英飛便萌發(fā)了殺害朱某的念頭。從廖某家出來后,趙英飛順手拾起廖某家放置在走廊處水缸旁的斧頭砍了朱某右肩部一下,朱某當場昏迷,趙英飛以為朱某已死,又用隨身攜帶的菜刀割了朱某右頸部一刀后逃離現(xiàn)場。后朱某被送到云南省昭通市第一人民醫(yī)院診斷為右頸部、肩部皮膚軟組織挫裂傷,用去醫(yī)療費6214元。后經(jīng)威寧縣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鑒定,朱某損傷程度為輕傷。
法院認為,被告人趙英飛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鑒于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造成被害人死亡,屬犯罪未遂,可對其減輕處罰。且案發(fā)后,被告人趙英飛之父替其賠償朱某各項經(jīng)濟損失2萬元,朱某請求對其減輕處罰或不予追究刑事責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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