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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工遭高壓電擊致死 供電公司擔責賠償9.9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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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9 來源:中國法院網(wǎng)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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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幫人裝修過程中,不小心碰觸到高壓電線,導致心臟驟停死亡。近日,安徽省固鎮(zhèn)縣人民法院判決固鎮(zhèn)縣供電公司賠償受害人近親屬99551.2元。
小李系李大與陳紅的兒子,死前從事個體裝修。2008年12月,小李為老張家新建的二樓室內(nèi)裝鋁合金窗戶時,由于窗戶的室內(nèi)部分有未拆除的頂柱,鋁合金窗戶框沒法從室內(nèi)安裝,小李就將鋁合金窗戶框從窗戶的一側(cè)往外伸,欲從外面向里安裝。然而,該戶二樓窗口中部偏上、距窗口約2米處有10千伏高壓電線路。在小李將鋁合金窗框向窗外伸出過程中,碰觸到高壓線,致小李因電擊心臟驟停,后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
法院審理認為,李大、陳紅的兒子小李在安裝鋁合金窗戶時因碰觸高壓線導致死亡。根據(jù)《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三條的規(guī)定,從事高度危險的作業(yè)造成他人損害的,應(yīng)當承擔民事責任。因此,高壓線路的所有者固鎮(zhèn)縣供電公司對小李的死亡應(yīng)承擔責任。但本案中小李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yīng)當預見有觸電危險而沒有采取避險措施,導致本人死亡,其本人也存在過錯,根據(jù)《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一條的規(guī)定可以減輕固鎮(zhèn)供電公司的民事責任。本案中固鎮(zhèn)供電公司承擔的民事責任確定為70%較為適宜,對李大、陳紅因小李的死亡產(chǎn)生的損失,包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合計142216元,固鎮(zhèn)供電公司承擔70%即9955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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