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示證據
10月9日上午,陜西省黃陵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呼某等16人涉嫌作案25起,涉案金額高達60余萬元的團伙盜竊案。
公訴機關指控:自2011年6月至2012年2月,被告人呼某等16人先后在黃陵縣煤化工有限公司焦化園區(qū)同一單位結伙作案25起,共計涉案價值601607元。公訴機關認為,其中被告人呼某等6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秘密竊取的手段,盜竊他人財物,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盜竊罪追究刑事責任。另10被告人明知是被盜贓物而予以運輸、裝運、銷售或收購,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庭審過程中,被告人表示自愿認罪,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出示的犯罪證據均無異議。
該團伙16名人員相互配合,用吊車、大車裝運,在黃陵縣煤化工有限公司焦化園區(qū)盜竊鋼管、鋼筋、電纜、滑觸線等財物,8個月內瘋狂作案25起,涉案金額高達60余萬元,給該單位造成了巨大的財產損失和心理恐慌,影響特別惡劣。黃陵法院在受理該案后,由刑庭庭長親任審判長,并在庭前詳細閱卷,由于涉案人員多,為保障法院辦案人員、涉案被告人以及前來旁聽庭審人員的安全,該院提前作了周密的安排部署,高度重視安保工作,確保今天該案件的順利審理。
由于本案被告人眾多、案情復雜、影響較大,該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法院合議后將擇期對該案進行公開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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