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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腦癱兒丈夫長期不歸 妻無奈起訴離婚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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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3 來源:外網(wǎng)綜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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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本是同林鳥,但是遇上生活挫折之后,丈夫卻選擇了獨自躲避,將生活的重擔放在一個弱女子的肩上,妻子無奈起訴離婚。近日,江蘇省射陽縣人民法院審結了該起離婚案件,一審判決原告劉某與被告朱某之婚姻準予離異。
原告劉某在1992年的時候與被告朱某相識,雖然當時劉某才19歲未達到結婚年齡,但在愛情的促動下,與朱某以夫妻的名義生活。當婚姻生活剛剛開始的時候,兩人的感情還可以,但生活的厄運降臨到兩個年輕人的身上時,一切發(fā)生了變化。1994年兩人生下了第一個孩子,但不幸的是,是一個腦癱兒。從此生活的瑣碎繁雜和經(jīng)濟上沉重負擔代替了往日生活中的溫情。雙方往往為了一點小事發(fā)生爭吵,夫妻感情也越來越淡漠,為了挽回這段趨于破裂的婚姻,劉某又在2002年生了一個健康的男孩。但事與愿違,已經(jīng)被沉重的負擔折磨得對生活失去熱情的朱某,即使是次子的降生也沒有帶給他對新生活的希望。這段讓雙方都感覺到窒息的婚姻,在為了孩子的名義下勉強維持到了2008年,感覺再也無法再承受的朱某,選擇了一去不歸,從此杳無音訊。劉某在一個人苦苦支撐了4年后,也覺得身心俱疲,希望能找一個人來幫助自己,為此無奈之下選擇來到法院起訴與朱某離婚。
法院審理認為,原、被告雙方雖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于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符合結婚的實質(zhì)要件,應按事實婚姻處理,且該婚姻確實無法挽回,遂判決雙方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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