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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新娘竟是他人婦 準新郎訴求精神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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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06 來源:外網(wǎng)綜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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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先生與張女士經(jīng)人介紹認識并確定戀愛關系,后兩人決定結婚。在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時,鄭先生被告知自己的準新娘竟為已婚,他一怒之下,將張女士訴至法院,要求張女士向其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失等損失共計10萬元。日前,北京市昌平區(qū)人民法院受理了該案。
鄭先生(26歲,北京人)與張女士(29歲,北京人)2011年8月鄭先生與張女士經(jīng)人介紹認識,通過接觸后逐漸產(chǎn)生感情。不久雙方便確立了戀愛關系,并決定結婚。鄭先生提議先去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誰知張女士找出各種理由百般推脫。于是,二人先拍攝了婚紗照,后為了籌辦婚禮,鄭先生還裝修新房,定制婚宴,并給親朋好友發(fā)送了婚禮請柬。2012年7月7日,二人前往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就在這時,鄭先生才知道自己的準新娘竟然已婚。
鄭先生稱,張女士的行為給自己造成了巨大的心理打擊,在社會生活中也造成了惡劣的影響,并且造成一定的經(jīng)濟損失。鄭先生遂訴至昌平法院,要求張女士賠禮道歉并賠償自己的經(jīng)濟損失、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10萬元。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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