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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招聘飲料中下迷藥 圖謀不軌者難逃法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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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05 來源:外網(wǎng)綜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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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招聘文員、貼單員、發(fā)單員、家教、模特等兼職為名,誘騙年輕女性到自己的出租屋,并在飲料中注入頭痛粉、興奮劑、安眠藥,意圖趁女孩昏睡之際與其強行發(fā)生性關(guān)系,被告人楊某近日因犯強奸罪在北京市昌平區(qū)人民法院受審。
被告人楊某(24歲)是河南籍外來打工人員,身高1米80的他曾是昌平區(qū)某公司的一名保安。2012 年4月離職后,一直無業(yè)。
據(jù)楊某供述, 2012年4月,他使用假名,通過張貼虛假的公司兼職招聘廣告單,以“發(fā)單員150元/天”、“家教150元/天”、“兼職廣告模特,學生優(yōu)先400元/天”為誘餌,先后將23歲的李某、16歲的王某等外來務工的年輕女性騙至其在昌平區(qū)馬池口鎮(zhèn)的暫住地進行“面試”。期間,楊某用針管將頭痛粉、安眠藥、女用催情水等藥物注入密封好的奶茶、咖啡等飲料中,讓前來應聘的年輕女性飲用,欲在其意識不清時,強行與其發(fā)生性關(guān)系。其中兩位女子喝了飲料后,都不同程度地產(chǎn)生頭疼、臉熱、四肢無力、想睡覺的感覺。后李某、王某等人因身體不適離開,楊某未得逞?;氐阶〉睾?,由于藥物作用,李某和王某分別昏睡了2天2夜和1天1夜。
2012年4月20日,楊某又用相同的手段意欲對北京市某大學的3名正在尋找兼職的女學生實施侵害,未果后多次打電話給幾位女生要求其來自己的暫住地。見女學生不肯,楊某便對其進行言語威脅并四處張貼附有女生電話號碼且寫有“一炮50元 某大學學生”的小帖子對其進行誹謗和報復。帖子張貼后,3名女生飽受電話和短信的騷擾。在學校老師的幫助下,恐懼和無奈的她們報了警。2012年4月22日12時,被告人楊某以同樣的手段將劉某(女,21歲)騙往其暫住地的途中被抓獲。
公訴機關(guān)指控:被告人楊某無視國法,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之發(fā)生性關(guān)系未遂,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強奸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楊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當庭表示認罪。
辯護律師提出,被告人認罪態(tài)度好,無犯罪前科,其父母殘疾,生活困難,此次犯罪是未遂,請求法庭對被告人從輕處罰。
昌平法院將擇日對此案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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