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白領(lǐng)李某私自通過不法手段購買假冒的警官證、警號、警銜等,冒充刑警騙取他人信任,與人戀愛后便尋找各種借口騙取錢財共計一萬六千余元。8月21日,江西省上猶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李某犯招搖撞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2011年5月,江西省贛州市某公司白領(lǐng)李某通過網(wǎng)絡(luò)非法購買了假警官證、警號、警銜、警服等,之后他穿戴好購買的假警服等進行自拍,并將自拍的照片作為自己的微信頭像上傳到網(wǎng)絡(luò)。同年12月,李某通過微信認識了一女孩,并告訴對方自己是公安局的刑警。憑借警察的身份,李某很快就獲得了女孩的信任和青睞,雙方確立了戀愛關(guān)系。然而,已有未婚妻的李某真正目的并不是為了騙“色”,在和該女孩“戀愛”的三個月時間里,他先后虛構(gòu)“私了交通事故”、“生意資金周轉(zhuǎn)”、“工作調(diào)動”等各種理由向?qū)Ψ健敖杩睢币蝗f六千余元。之后,李某便開始時不時的玩失蹤,電話也常常不接,無奈之下女孩親自前往公安局找尋“男友”,然而得到的回答卻是公安局根本沒有叫李某的警察,其微信頭像照片中的警號經(jīng)查也屬假冒,女孩這才發(fā)現(xiàn)自己上當(dāng)受騙。
法院審理后認為,李某為謀取非法利益,購買假警官證、警服、警銜等物品預(yù)謀作案,冒充人民警察以戀愛之名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為構(gòu)成招搖撞騙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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