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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不滿路橋延期收費狀告廣東省物價局交通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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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4 來源:外網(wǎng)綜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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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多條路橋收費年限屆滿,獲批延期 新快報(微博)訊記者 陳婕報道 備受關注的珠海車主孫農(nóng)、周潤凡狀告廣東省物價局和省交通廳一案,昨日下午在廣州中院一審開庭。庭審結(jié)束后,周潤凡在接受新快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比預想中的結(jié)果要好”。 昨日,控辯雙方爭議集中在兩點,一是省交通廳、省物價局關于批復“粵價函〔2011〕1365號”允許珠海繼續(xù)收費的行為,是具體行為還是抽象行為;二是批復的合法性。預計,5月中旬將有結(jié)果。 “辯方基本上就是按照答辯狀進行陳述,有一些需要特別陳述的,就解釋說明一下?!敝軡櫡舱f,官司的輸贏不是最重要,他們希望通過這次訴訟,“喚起珠海30萬車主的維權意識”。另外,原告方還質(zhì)疑,“既然11項收費停止了,為什么還要收繳同樣的路橋年票?” 庭后,周潤凡表示,“信心很足,有五成勝算”。“好的結(jié)果是取消1365號文件后,有新的路橋收費計算方法出臺。車主可能還是要繳交年票,但交的內(nèi)容就不一樣”。 背景 2010年1月22日,律師孫農(nóng)向珠海市路橋管理處發(fā)函,要求公開珠海市的路、橋、隧道項目收費的政府相關信息。孫農(nóng)據(jù)回復函了解到,珠海納入年票收費的11個路、橋、隧道項目收費始于1994年,至2009年已經(jīng)收費屆滿15年。省交通廳、省物價局于2011年12月31日批“粵價函〔2011〕1365號”允許繼續(xù)收費,同意珠海繼續(xù)試行車輛通行費年票制,試行期至2012年12月31日。 此舉引起了孫農(nóng)等人的維權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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