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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名“老賴”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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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3 來源:中山日報 2011-11-03 第 6135 期 A8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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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戴著粗金鏈,穿著卡帕,正翹著二郎腿享受豐盛早餐的龐某怎么也沒想到,執(zhí)行三庭庭長蔡慶武會在這樣的時間,這樣的地點出現在自己面前。“我們是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的執(zhí)行人員,請你跟我們到法院走一趟?!饼嬆愁D時像被刺破的皮球,一下子泄了氣。隨后,這個四處躲藏、惡意轉移財產的“老賴”,被干警從王子飯店帶回法院實施司法拘留。 今年以來,中山法院開展了反規(guī)避執(zhí)行行動,在該行動中,僅市第一人民法院采取限高令措施的案件有158件,標的額達13012.3萬,采取邊控措施為28件,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為74件。此外,56名“老賴”被該院拘留。 ■“老賴”飯店消費被抓 2009年11月10日17時40分,賴某駕駛摩托車時,被李某的貨車碰撞,使賴某成了“植物人”。2010年8月3日,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令肇事車輛的實際所有人蕭某和車輛隸屬的修車廠老板龐某對本案負連帶清償責任,須向賴偉賠償838717.09萬元。 判決生效甚至申請執(zhí)行后,龐某和蕭某夫妻一直“隱身”,拒絕履行義務,甚至動起腦筋將名下所有財產全部轉移。執(zhí)行法官李志明接案后及時采取強制措施,方使其位于石岐區(qū)華源閣的房產未能如愿轉移。據申請人家屬說,這二人住著高檔小區(qū)穿著名牌衣服,和每日躺在醫(yī)院已拖欠醫(yī)療費30余萬元的賴某比,生活狀況可謂天壤之別。鑒于上述情況,李志明對龐、蕭發(fā)出了“限高令”及限制出入境的強制措施。 今年6月8日上午8時,李志明接報,發(fā)現龐某進了王子飯店。李志明攜警趕到王子飯店,將正在悠閑吃早餐的龐某帶回法院,法院依法對其實施15天的司法拘留。目前該案涉案房產已進入評估拍賣程序,龐某駕駛的轎車亦被扣押,待核實權屬情況后依法處理。 ■已有158人被“限高” 據市第一人民法院院長羅嘉浩介紹,長期以來,“執(zhí)行難”問題一直困擾司法工作,今年以來,根據省高院及中山中院的部署,市第一人民法院開展了反規(guī)避執(zhí)行活動,被執(zhí)行人與案外人串通、虛設債務,被執(zhí)行人惡意簽訂夫妻財產協議、將財產轉移至配偶一方,假離婚,假訴訟等行為將被人民法院認定為規(guī)避執(zhí)行行為。 在中山,像龐某這樣的“老賴”不在少數。以市第一人民法院為例,目前采取限高令措施的案件有158件,標的額達13012.3萬元,采取邊控措施為28件,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為74件,另外還有56名“老賴”被拘留。 據羅嘉浩介紹,自從對“老賴”進行曝光后,極大地擠壓了“老賴”的舒適生活空間,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威懾了其他“老賴”,迫使他們不想不愿更不敢繼續(xù)“賴帳”,有部分“老賴”已自動履行義務,或積極配合法院處理其名下的財產,有效地提高了案件的到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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