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以4名聾啞人糾集在一起的盜竊團伙,因為3個“小弟”不堪“老大”的逼迫和毆打,將其殺死,制造了血案。近日,安徽省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手語翻譯,分別判處這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楊志勇、馮廣進被被害人尤志強騙至蕭縣進行偷盜,住在尤志強家里并被尤志強威脅、打罵,二人遂預謀殺害尤志強。2010年9月11日晚,尤志強駕駛摩托車三輪車帶著馮廣進、楊志勇、周彪三人回家。在劉套鎮(zhèn)火車站鐵路道口附近,楊志勇用事先準備的鐵絲勒住尤志強的脖子,馮廣進用錘子擊打尤志強的頭部,致其當場死亡。為毀尸滅跡,馮廣進、楊志勇、周彪一起用摩托車將尸體運至劉套鎮(zhèn)三大家村附近,拋入黃河故道河內。經法醫(yī)鑒定,被害人尤志強系機械性窒息伴隨顱腦損傷導致死亡。2010年9月12日,當時尚是未成年人的周彪到派出所報案而案發(fā)。
據法庭調查,被告人馮廣進和被害人尤志強是碭山縣聾啞學校的同學,二人經常在一起干些偷雞摸狗的事,二個人雖然不會說話,因為上過學,識些字,并學會了上網。在一次上網聊天時,尤志強在網上結識了楊志勇,把楊志勇騙到蕭縣,幫助尤志強偷東西。他們一般白天睡覺,由“老大”尤志強帶著夜晚出去偷盜。平時,幾個人都是在尤志強的指使下偷東西,不偷或者少偷就會遭到尤志強的毆打。楊志勇和馮廣進幾次要回家,尤志強不讓,為此二人萌生殺死尤志強的念頭,事先馮廣進把鐵錘和鐵絲藏起來。
2010年9月11日晚上尤志強開著摩托三輪帶著馮廣進、楊志勇、周彪四人在劉套鎮(zhèn)的一家網吧上網回來,在回來的路上,尤志強向馮廣進和楊志勇兩人要錢,兩人說沒有偷到錢,尤志強車也沒有停隨手就打了馮廣進一拳,并說晚上再喊人來把他們兩人打死。這時楊志勇拿出在三輪車上的鐵絲勒住尤志強的脖子,尤志強松手后,三輪車碰到一棵小樹上停了,然后馮廣進就拿鐵錘朝尤志強的頭部打了幾下,他打過后楊志勇又接過鐵錘朝尤志強的頭部打。接著他們三個人下車把尤志強抬上三輪車,當時尤志強已經不動了,地上留著大片的鮮血,馮廣進隨手抓幾把土蓋上。然后由馮廣進開著三輪車載著楊志勇和周彪到了黃河故道的一個橋跟前,把三輪車停在離橋還有一段距離的地方。三個人把尤志強尸體抬下車后,找來廢墻上的水泥、磚及石頭混合的塊狀物體,放在尤志強身上,三人一起抬著尤志強的尸體扔到河里,第二天三人相約在一個路口會合一起逃走,周彪趁機逃走,跑到派出所報案。
法院經過審理認為,被告人馮廣進、楊志勇二人因被害人尤志強對其威脅、打罵,預謀并使用鐵絲、錘子等工具將尤志強殺害,其行為均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周彪在馮廣進、楊志勇二人殺死尤志強后,幫助拋尸,其行為已構成幫助毀滅證據罪。鑒于被害人尤志強有過錯,馮廣進、楊志勇系聾啞人,且楊志勇歸案后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對馮廣進、楊志勇從輕處罰。鑒于被告人周彪犯罪時不滿十八歲且有自首情節(jié),依法對其從輕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有關規(guī)定,被告人馮廣進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楊志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被告人周彪犯幫助毀滅證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二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