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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花30萬通過中介找女友 半年被騙人財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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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3 來源:外網(wǎng)綜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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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中介機構(gòu)在網(wǎng)上大肆宣傳婚戀交友,還特別推出了針對事業(yè)有成的中年男子的“個性化”服務,稱只要支付足夠的“定制”費用,就可以按要求介紹包其滿意的女朋友,不滿意不收取任何費用。一名年近四十的蘇州商人看到廣告后怦然心動,結(jié)果惹出了一場不小的麻煩,結(jié)交半年的女友人間蒸發(fā)了,向中介怒討說法卻因手段粗暴還被判了刑。 第一次見面 交給中介兩萬“交友費” 張源經(jīng)商許多年,事業(yè)上也小有成績,至今還是單身。去年,他無意中在網(wǎng)上看到了一家名為“芳草文化傳播信息工作室”的廣告,稱只要支付足夠的“定制”費用,就可以按要求介紹包其滿意的女朋友。他照著網(wǎng)上的地址找到了這家中介公司,詳細說明了自己的要求,并和中介公司約定盡快進行交友事宜。 中介公司沒讓張源失望,很快就打來電話告訴他,已經(jīng)找到了他理想中的女友類型,隨時可以安排見面,于是雙方約定三天后在一家咖啡館見面。三天后,張源如期見到了“女友”小麗,小麗無論從年齡、外形、相貌上都非常符合張源的要求,兩人第一次見面就相談甚歡,并且迅速發(fā)展成男女朋友關(guān)系,中介公司也按照約定只收取了一筆兩萬元的“交友費”,之后就再也沒有收取過任何費用。 近半年時間 花了30萬,還是沒“伺候”好女友 張源本來還挺高興自己在魚龍混雜的婚戀交友市場上找到了一家“正規(guī)軍”,服務周到,誠信可靠。可是隨著和小麗的交往日漸深入,小麗越來越多的物質(zhì)要求卻讓張源有點吃不消了,雖然已經(jīng)是男女朋友的關(guān)系,日常的禮尚往來也無可厚非,但是在小麗這里,從來是“只進不出”,而且對禮物的要求也越來越苛刻,檔次越來越高,張源偶爾不能滿足其要求時小麗就立刻生氣,甚至好幾天都對張源置之不理。 張源本身有比較好的經(jīng)濟基礎,又覺得小麗除了愛花錢,在其他各方面都還不錯,不愿意就這么斷了關(guān)系,每次在猶豫之后就又答應了小麗的要求,兩人這樣交往了近半年時間,張源在小麗身上的花費竟然高達近三十萬元。 去年11月,小麗又向張源提出了新的要求,這一張口就是幾萬塊錢,張源覺得支出太大而且這樣發(fā)展下去會不可收拾,就斷然拒絕了小麗的要求,小麗自然是生氣了,雙方就這么僵持了下來。可是過了幾天張源再次想要找小麗的時候,卻發(fā)現(xiàn)怎么也聯(lián)系不上了,手機停機了,暫住地搬走了,小麗好像突然從世間蒸發(fā)了一般。張源已經(jīng)為小麗花費了近三十萬元,當然不甘心就這樣斷了聯(lián)系。 認為被騙后 向中介討說法,不想因非法拘禁獲刑 遍尋不著小麗的張源只能再次來到為他介紹小麗的中介公司,張源一方面是想通過中介順藤摸瓜找到小麗,另一方面,中介機構(gòu)介紹的女朋友就這樣不見了,也應該負責賠償他的損失。可才剛到中介公司,公司經(jīng)理陳女士就好像知道張源的來意一樣,當初熱情接待的樣子不見了,而是明確告訴他,小麗的去向誰都不知道,中介公司和張源的交易自從把小麗介紹給他之后就已經(jīng)“銀貨兩訖”了,之后的分分合合中介公司是不負責的?,F(xiàn)在女朋友不見了,中介當然也不會管,更別提賠償了。 在中介公司人沒找到,說法沒討到,賠償沒要到,張源回家后越想越不甘心,想方設法一定要討回自己的損失。沒過幾天,他向公安機關(guān)報警,稱自己被中介公司和小麗聯(lián)合起來詐騙了,本來這件事就可以交給警方處理了,可是還沒等公安機關(guān)開始調(diào)查,張源想起自己人財兩空就又坐不住了。他招呼了兩個自己的好兄弟,殺氣騰騰地沖到中介公司,決定這次一定要討回個說法。 到中介公司以后,經(jīng)理陳女士不在,只有其丈夫吳先生一人。陳女士的電腦開著,似乎正好在和別人聊天,張源好奇湊上去看了一眼。這一看怒氣就更大了,陳女士正在跟別人聊的主角就是張源,而且污言穢語,不堪入目,把張源罵得一無是處。這下張源豈肯善罷甘休,一個念頭從他腦海中閃過,找不到陳女士就把她老公帶走,有了談判條件也不怕陳女士再不理不睬了。 張源一聲吩咐,和他同去的兩個小伙子就控制住了吳先生,吳先生雙拳難敵四手,只能任由他們擺布。為了避免被別人發(fā)現(xiàn),他們當即將吳先生轉(zhuǎn)移到其他地方。在接下來的三天里,他們?nèi)擞旨m集兩名同伙輪流看管吳先生。張源則不停地聯(lián)系陳女士,要求其出面解決此事。陳女士為了確保丈夫的安全,表示愿意第二天和張源見面。張源怕陳女士報警,不敢貿(mào)然出去,就委派了手下小王前去談條件。 其實,陳女士在表示愿意見面時,已經(jīng)報警。前往談判的小王被警方當場抓獲,而張源等人直至第三天才認識到非法拘禁無法達到和陳女士正面談判的目的。他們也無意傷害吳先生,于是帶著吳先生一起到附近派出所報警,要求向陳女士討要說法。此時,他們已將吳先生拘禁了60多個小時。 昨日,滄浪法院對這一案件進行公開宣判,法院認為,張源等五人共同非法拘禁他人,其行為已構(gòu)成非法拘禁罪,故分別判處其六至七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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