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穗“瘦肉精”案一審判決
|
|
2010-03-27 來源:中山日報 2010-03-27 第 5549 期 A4版 【收藏本文】 |
|
|
據(jù)新華社電 26日下午,廣州市天河區(qū)法院對廖基志、肖紅洋、譚樂元、陳青、謝擁軍等5人涉“瘦肉精”被控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5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至三年不等。 ?。玻埃埃鼓辏苍?,廖基志以300元的價格將3小包“瘦肉精”販賣給養(yǎng)豬戶易某。2月19日,廖基志在湖南省漣源市向養(yǎng)豬戶收購含有 “瘦肉精”的111頭生豬,并于次日下午將111頭生豬運到天河牲畜交易市場交由譚樂元等人銷售。在明知生豬含有“瘦肉精”的情況下,陳青、譚樂元仍在該市場37號檔口銷售這批生豬。 ?。玻埃埃鼓辏苍拢保溉?,陳青購進一批生豬在37號檔口銷售。經(jīng)檢驗,當天從該檔口銷售給客戶劉某、羅某等人的1頭生豬含有鹽酸克倫特羅。 2008年底和2009年初,肖紅洋以每包70元的價格將多包“瘦肉精”販賣給養(yǎng)豬戶吳某,并向吳某傳授使用方法。2009年2月19日,肖紅洋在漣源市向吳某等人收購了含有“瘦肉精”的115頭生豬,并于次日下午將115頭生豬運到天河牲畜交易市場交由汪建立在22號檔口銷售。 ?。玻埃埃鼓辏苍拢保度?、17日,謝擁軍收購含有“瘦肉精”的兩批豬共148頭。為能使豬順利進場銷售,謝擁軍偽造了《出縣境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和《動物及動物產品運載工具消毒證明》。2009年2月17日,謝擁軍在5號檔口銷售生豬,當天其銷售給客戶歐陽某某的生豬導致多人在食用后“瘦肉精”中毒。
|
|
|
|
|
|
|
|
|
最新圖文
|
|
|
最新要聞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