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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成功調解死者家屬獲賠20余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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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25 來源:中山日報 2010-02-25 第 5519 期 B3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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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兩名未滿10歲的范姓孩子,終于從法院拿到20余萬元的賠償金。范姓孩子的父親被鄭姓市民駕駛姐姐的摩托車撞致身亡。對于范家提出的50萬賠償金,鄭姓姐弟一直拒付,曾在短短兩天時間內,不分晝夜連續(xù)發(fā)了二百多條信息騷擾范家代理人。 日前,我市第一人民法院成功調解這宗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損害賠償糾紛案件。范姓孩子獲賠20余萬,并出具了諒解書,向法院請求對涉嫌交通肇事罪的鄭海(化名)從輕處罰或免予刑事處罰。 ■父親被撞死致兩孤兒索賠50萬 2009年9月21日21時45分,鄭海騎摩托車至沙溪南路民樂福商場對開人行橫道路段時,因避讓不及碰撞行人范威(化名)。事故造成范威、鄭海受傷,車輛損壞,其中范威經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 范威去世后,家中留下兩名未滿10歲的孩子。由于孩子的母親、祖父母、外祖父母均早已去世。范威的意外死亡使得兩名孩子成為孤兒。 據(jù)了解,肇事摩托車司機鄭海與肇事車輛車主鄭小麗(化名),兩人是姐弟關系。事發(fā)那天,弟弟鄭海借姐姐的摩托車“用一下”,沒想到出事,隨后兩人都被告上了法庭。 范姓孩子的代理人請求法院判鄭氏姐弟賠償近50萬元。 ■不愿調解鄭氏姐弟發(fā)200余騷擾信息 案子送到市第一人民法院后,接案法官認為,鄭氏姐弟兩人目前均未婚且無穩(wěn)定工作,父母均已年邁,完全沒有支付賠償款的能力,本案如果以判決的方式審判結案,執(zhí)行工作將難以開展,范姓孩子日后的生活也將無經濟保障。因此,法官伍青花主動介入調解此案。 法庭調解過程中,原告一方因心情沉重,怨恨難平,無意調解。被告一方也因無力支付巨額賠償款而情緒激動,不服調解。其間,被告鄭小麗在短短兩天時間內,不分晝夜連續(xù)發(fā)了二百多條信息騷擾原告的代理人。致使原告的代理人不堪其擾。 ■法官巧調解家屬死者獲賠20余萬 在獲悉了相關情況后,伍青花在庭后仍積極調解。最后,雙方當事人在伍青花法官的反復調解下,達成了調解協(xié)議:由被告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支付賠償款11萬元,兩被告除已經支付的2萬元喪葬費外,再一次性支付兩原告9萬元。 近日,范姓孩子當庭拿到了20多萬元的賠償款,該案件得到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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