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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名服刑人員回家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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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6 來源:中山商報 2010-02-06 第 1628 期 A7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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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報訊 “我做夢也沒有想到,今年還能回家過年!”昨天,市中級人民法院于中山看守所召開的減刑假釋宣判會上,服刑人員王大來被宣布減刑78天,并當庭釋放回家過年。 據(jù)王大來稱,去年大年三十晚上,他和一個工友因打牌發(fā)生爭執(zhí),在酒后的狂熱沖動下,他把該工友的頭和胳臂打傷,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他有期徒刑1年3個月。由于他服刑期間遵守監(jiān)規(guī)、積極改造,中級法院依法對其減刑78天。昨天正好是王大來的刑滿日,所以宣判會后,王大來就可回家了。 據(jù)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人介紹,昨天的宣判會共對65名罪犯準予減刑,對2名罪犯予以假釋。有17名罪犯經(jīng)減刑后,刑滿日期均為2010年2月5日,均被當庭釋放回家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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