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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江涉黑案43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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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4 來源:中山日報 2009-12-04 第 5436 期 A8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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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 3日上午,許建強、林國欽為首的43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在廣東陽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一審宣判。法院判處許建強、李建定死刑,判處林國欽、黃勃、林月允死緩,判處藍忠明、馮亨無期徒刑。 陽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對許建強、林國欽等43人定罪,對廣東春潭水泥有限公司等4被告單位定罪,共認定96起違法犯罪事實,涉及20項罪名。 法院認為,許建強等人非法控制了陽江部分地區(qū)的海鮮、冰條、螺仔、三鳥、沙石、煤氣市場,稱霸陽江長達十余年,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法院還認為,林國欽等人有組織地實施故意傷害、開設賭場、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和用于抵扣稅款發(fā)票、偷稅、非法經營、強迫交易、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對陽江地區(qū)水泥行業(yè)形成非法控制,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法院判決稱,這一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首腦許建強、林國欽均是數罪并罰,他們除分別被判處死刑和死緩外,并分別被處以3.1億元和3.25億元的罰金。 此案還有15人被依法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21人被判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有期徒刑最短的一名案犯被判1年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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