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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寶石”破碎 四十載緣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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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0 來源:中山商報 2009-09-10 第 1479 期 A7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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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報訊62歲的阿梅(化名)和64歲的阿新(化名)終于沒有等來他們的“紅寶石婚”周年紀念日。去年底,阿梅向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準他倆離婚。日前,經(jīng)市第二法院審理查明,準許兩人離婚。判決的日子,距他們結婚40周年僅差20天! 兒女間不和一家人分成兩派 阿梅和阿新所在村委會的支委黃先生一直跟進處理他們的糾紛。黃先生對記者說:“這一家鬧得很厲害,我到他們家調解不下10次,他們到村委會來的次數(shù)更多。” 據(jù)黃先生介紹,阿梅和阿新結婚頭25年,夫妻關系還很和睦,沒有吵鬧更不會大打出手。變故主要因孩子們引起。其大女兒雖然出嫁到石岐,但在村里還有一塊宅基地,大女兒就用這塊地蓋了房子出租,并委托弟弟管理。2005年至2006年,一家人開始大鬧,起因是弟弟在大姐的出租屋處開了一個小士多店,后來工商部門查出屬無證經(jīng)營,罰款了幾千元。弟弟認為是二姐舉報的,于是和二姐吵。經(jīng)村委會了解,二姐舉報之說完全是子虛烏有,但一家人因此分成了兩個陣營:母親和二女兒、養(yǎng)女是一派,父親和大女兒、兒子是一派。兩派之間經(jīng)常爭吵。 村委會頻繁調解起因全是雞毛蒜皮 黃先生說,阿梅和阿新的爭吵,總是些家長里短的口角。阿新性格剛烈、暴躁,急起來會對阿梅動手,為此派出所也處理過。兒子也繼承了父親的這個特點。相對說來,阿梅的性格比較溫和。 去年10月的一天,阿梅和阿新又因家庭瑣事爭吵,阿新把阿梅趕出家門,還把她的所有衣物扔出門外。阿梅與二女兒在外租房生活,從此再也沒有回去住過。 記者在村民小組長的帶領下來到阿新家。阿新和兒子住在一起,兒子開了一個絲網(wǎng)印刷的做版作坊,生意還不錯。記者恭喜阿新生意興隆,然后隨便問了一句:“你老婆不在家?”阿新回答說:“她去女兒那里享福去了,女兒發(fā)達了,她不回來了?!?BR> 記者試圖聯(lián)系阿梅,但阿梅在電話中以“離都離了,沒必要再說什么”為由,拒絕了記者的采訪。 不應訴法庭對和好無絲毫誠意 去年底,阿梅以身心受到極大傷害,對阿新實在無法忍受,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無法再共同生活下去為由,向法院申請離婚判決。 市第二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原、被告自愿結婚40年,兒女均已工作、結婚,本是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雙方應互相尊重,互相扶持,共度晚年生活。但由于被告生活中對原告不夠尊重和關心,經(jīng)常打罵原告,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被告既無答辯,經(jīng)法院合法傳票傳訊,也拒絕到庭應訴,不能做到與原告和好,遂判決雙方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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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徐兵實習生李銀歡通訊員李世寅陳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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