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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酒強奸網友獲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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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0 來源:中山日報 2009-06-10 第 5259 期 B3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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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今年30歲的古鎮(zhèn)男子梁某上網用QQ認識了張芬(化名),雙方在網上相談甚歡并相約見面。見面后,梁某借酒壯膽,強奸了張芬。記者昨日了解到,梁某已獲刑3年。 去年11月中旬,梁某在辦公室上網聊QQ 認識了張芬,兩人相談甚歡,后相互交換了姓名和電話。幾天后,梁某約張芬出來見面,兩人來到一間咖啡屋喝酒聊天,當晚梁某還將張芬送回家。第一次見面后,兩人的聯系更加頻繁。同年11月24日晚上7時,梁某又將張芬約出來喝酒聊天。當晚11時許,他們將兩支紅酒喝完后,帶著醉意準備回家。梁某又提出送張芬回家,但途中他把車開到一條河邊的偏僻處。張芬一看情況不對,立馬質問梁某為何不將她送回家。梁某將車停下,提出要跟張芬發(fā)生性關系。 張芬不肯答應,但梁某不顧她的反抗,對張進行毆打,后強行將其奸淫。事后,張芬經過一夜痛苦的思想斗爭,終于在次日向公安機關報案,梁某很快就被公安人員抓獲。梁某被抓后,其家人主動代其賠償張芬3萬元。 市第一法院在依法審理后認為,梁某的行為已構成強奸罪,依法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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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江澤豐通訊員吳大勤姜國衛(wè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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