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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戈:法律無情人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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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2 來源:中山日報 2009-05-02 第 5220 期 A2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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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的楊戈。本報記者付希華攝 楊戈是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的庭長,從事法官工作12年,她處理了無數(shù)起大大小小的案子,在她所審理的案子中,從沒有一起因被告人不服而提出上訴,也沒有一起被法院駁回重審。 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林副院長說,楊戈無愧于法官這個職業(yè),她有一顆正義、細(xì)膩和充滿感情的心,在處理案子時,她秉承公平、正直之心,把重大、疑難案件都處理的很妥當(dāng),真正做到化解矛盾,案結(jié)事了,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作為一名女法官,楊戈有一顆感性的心,她主張以情感人,盡量以調(diào)解方式減少訴訟矛盾、促進社會和諧。去年5月,楊戈審理了一起工傷賠償案,一審判決廠方賠償當(dāng)事人工傷賠償款5萬余元。但她在審理時發(fā)現(xiàn),有一項數(shù)額很大的工傷賠償款需要再打一次官司才能拿到。但當(dāng)事人遠(yuǎn)在湖北老家,生活不能自理,其妻子從湖北往返中山多次才打了這場官司,家中也還有兩個小孩要照顧。于是楊戈找到這家工廠老板,說服老板一次性支付了所有工傷賠償款20萬元給當(dāng)事人。簽調(diào)解協(xié)議時,當(dāng)事人的妻子流下了感動的淚水:“我以為還要跑中山五六次才能辦好的事情,楊法官一次就幫我們解決了,真的太感謝你了?!狈蔁o情,法官有情,楊戈說,審理任何一起案子,我們一定要多為雙方當(dāng)事人著想,要關(guān)注弱勢群體,想當(dāng)事人所想,切實減輕當(dāng)事人的訴訟負(fù)擔(dā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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