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張志添的妻子安華在市第一法院和房東簽署了調(diào)解協(xié)議,賠償對方2.3萬元。 昨日下午,因故意傷害他人被判刑罰的安徽人張志添走出了市看守所的大門,回到三鄉(xiāng)的出租屋中和妻子團聚。去年11 月29日,他在出租屋酒后吵鬧,把前來制止的房東推下樓梯致其輕傷。得益于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中確立的刑事和解程序,在市第一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張志添與受害人達成和解協(xié)議,賠償對方2.3萬元。法院從輕處罰量刑,可能被判有期徒刑的他最終獲得緩刑。 記者從市第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刑一庭自 2012年至今共受理了199 件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刑事和解99件,多為涉及交通肇事、故意傷害、危險駕駛等輕微刑事案件。市中級法院在近三年來,通過先民后刑的審判方式,幫助受害人獲得賠償近966 萬余元。在這些數(shù)據(jù)面前,不免有人存在質(zhì)疑:刑事和解是不是等于“花錢買刑”?什么樣的案件符合刑事和解的條件?目前刑事和解在實踐中,還面臨著哪些難題?記者就此進行了采訪。 案例》》》 ■工友不陪酒遭砍傷,主管賠償獲諒解被判緩刑 3月14日,湖南人楊仙路收到了市第 一法院的判決書:故意傷害罪,有期徒刑1 年3個月,緩刑2年。當天,他收拾好自己 的物品,走出了市看守所的大門,返回沙溪的出租屋。對于去年4月17日發(fā)生的一幕,他仍記憶猶新。 楊仙路是沙溪鎮(zhèn)一在建小區(qū)的工地小主管,去年4月17日凌晨,他在宿舍里吃宵夜喝酒。當時,工友何運強從外面吃完宵夜回來,楊仙路就叫他一起喝酒,但遭到婉拒。喝紅了臉的楊仙路認為何運強硬是不給他面子,于是雙方開始爭吵推搡。爭吵期間,楊仙路隨手拿起宿舍的一把刀砍向何運強,將其左臉和右上肢砍傷。另外兩名工友過來勸架,楊仙路依然不罷休,拿著刀胡亂揮舞,又把兩人的手劃傷。第二天,楊仙路在工地里被警方抓獲。后經(jīng)法醫(yī)鑒定,何運強的傷勢達到輕傷,楊仙路4月29日被批準逮捕。 今年1月5日,檢察機關向法院提起公訴,何運強和另外兩名工友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楊仙路賠償13萬余元。經(jīng)市第一法院調(diào)解,雙方達成和解,楊仙路的家屬除了已支付3人的醫(yī)療費外,再賠償3人共計5.5萬元。隨后,何運強等人撤回附帶民事訴訟,對楊仙路給予了諒解。 ■因小糾紛砍斷店主手掌,賠償30萬元后仍獲刑4年 中山人歐漢和同樣是被公訴機關以故意傷害罪提起訴訟,賠償30萬元給受害人并達成和解后,他仍被判處了4年有期徒刑。三年前,他在東區(qū)銀灣東路走過一家快餐店門口時,被快餐店門前的電線絆倒。歐漢和與店主發(fā)生矛盾,店主宋某打了他一拳后雙方被勸開。 宋某本以為只是一場口舌之爭,沒想到歐漢和離開一會后,拿著一把砍刀重返士多店。見到宋某后,歐漢和揮刀就砍,宋某抬手阻擋,左手手掌被當場砍斷。歐漢和隨后逃離現(xiàn)場,經(jīng)法醫(yī)鑒定,宋某傷情屬重傷。 逃亡一年半后,歐漢和在湖南落網(wǎng)。在此期間,歐漢和的家屬僅賠償了宋某2萬元。去年,市第一法院開庭審理該案,受害人宋某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歐漢和賠償63萬余元。經(jīng)雙方達成調(diào)解協(xié)議,歐漢和賠償宋某30萬元,支付了13萬元賠償款后,剩余17萬由歐漢和刑滿釋放后每月支付1200元直至還清。 歐漢和持械致人重傷,雖獲得了被害人宋某的諒解,法院結合案件具體情況,酌情予以從輕處罰,但未適用緩刑,最終還是判處了4年有期徒刑。釋疑》》》 ■刑事和解并非“花錢買刑”,雙方自愿是前提 在《刑事訴訟法》修改后,有人誤將“當事人和解”和“花錢買刑”畫上了等號。對此,市第一法院刑一庭庭長胡佑亮解釋說,刑事和解是有前提的。根據(jù)新修訂《刑事訴訟法》,首先,并非所有的案件都可以適用刑事和解,只有因民間糾紛引發(fā)的侵犯人身權利、財產(chǎn)權利輕微刑事案件或部分過失犯罪案件,才可以進行刑事和解;其次,只有當被告人真誠悔罪,并且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才符合當事人和解的前提條件。因此,當事人和解的重點不在于 “花錢”,而關鍵在于當事人雙方“自愿”并得到被害人的諒解。 當事人和解雖與當事人的經(jīng)濟實力有一定關系,但并非完全取決于當事人的經(jīng)濟實力。如果被告人并不悔罪,或者被告人悔罪,也愿意賠償損失,但未能取得被害人的諒解,被害人不同意和解,都是不能進行和解的。如果被告人經(jīng)濟實力雖差不能作出賠償,但只要真誠悔罪,通過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的諒解,被害人自愿和解,雙方當事人也可以進行和解。 修訂后的《刑事訴訟法》為“刑事和解”安裝了籠子,其一,規(guī)定了可以適用“刑事和解”的范圍,諸如“因民間糾紛引起,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才可以適用“和解”;其二,規(guī)定了“刑事和解”的案件,檢察機關可以不起訴,法院可以從寬判處,讓對真心悔改的罪犯從輕處罰師出有名。 ■法官避免做“和事佬”需把握好度 對于刑事和解寫入《刑事訴訟法》,法律界也有不同的聲音。有律師認為,“刑事和解”有兩大功效特別為法官所熱衷,一是能提高訴訟效率,節(jié)省司法資源;二是能促進社會和諧,化解矛盾,避免當事人纏訴、上訪。法官會不會為了避免上訪,充當“和事佬”,對一些惡性案件或者一些主觀惡性較大的被告人也適用和解? 胡佑亮表示,在不同案件中,當事人之間的經(jīng)濟條件差異很大,賠償能力迥異,如何把握好賠償和從寬處罰之間的度,也是第一法院在審判工作中審慎把握的重點。 在刑事和解過程中,法院會注意個案之間相對均衡,在相同類似情況下,盡可能量刑均衡,并不一味賠得少就判得重。”法院會綜合考慮被告人的家庭情況,他是否盡最大努力來彌補被害人的損失、是否真正悔罪認罪等因素。 胡佑亮強調(diào),刑事和解只是對被害人精神和經(jīng)濟損失的一種補償,是為了修復受損的社會關系,是量刑的參考因素之一,法院在具體案件的量刑時還要綜合考慮被告人犯罪的情節(jié)、社會危害性、認罪態(tài)度、被害人意見等諸多因素。 解讀》》》 ■輕微刑案采取和解,有助彌補損失化解怨恨 從事刑事審判工作多年的法官陳炳紅認為,對于刑事案件的受害人而言,傷害事實已造成,比起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如何解決治療費用、彌補損失以及日后生活顧慮,顯得更為迫切和重要。法院對一些輕微的故意犯罪案件和過失犯罪案件實行刑事和解,通過加害人的賠禮道歉、積極賠償,盡量彌補受害人的損失,有助于緩和被害人和加害人之間的緊張對立情緒,從而逐漸消除怨恨,化解社會矛盾。 “刑罰的功能應不僅是打擊犯罪,還應要預防犯罪。對一些積極賠償?shù)妮p微刑事犯罪被告人,通過減輕處罰甚至判處緩刑等寬大處理,獲得改過自新的機會,可減少被告人對社會的仇恨心理,也有利于其盡早回歸社會重新開始正常生活?!标惐t介紹說,除了法院可以進行調(diào)解外,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也可以針對一些輕微刑案在公安階段和檢察階段進行調(diào)解,可以在最短時間里為受害人爭取賠償。 對于刑事和解帶來的幫助,張志添的妻子安華深有體會?!八敃r只是喝醉了酒,一時沖動把房東推下樓,他事后也很后悔?!卑踩A說,張志添患有嚴重痔瘡,甚至造成了貧血。夫妻倆在三鄉(xiāng)打工,老家還有兩個上學的孩子。“借錢都要賠,只要人出來了就好,讓他早點回來一起掙錢養(yǎng)家?!甭曇簟贰贰?BR>■可探索完善刑事和解回訪工作 廣東德疆律師事務所黃坤冰律師認為,法律明確規(guī)定“刑事和解”是一件好事。以前司法實踐中,刑事和解也存在,但由于沒有法律的明確規(guī)定,刑事和解往往會頂著“花錢買刑”的罵名,而在實踐中也確實因為法律不規(guī)范,導致重罪案件和解、無原則和解,或者花錢就和解的現(xiàn)象。 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人文社會科學學院院長、副教授蔣先進認為,對于達成刑事和解的案件,司法機關應定期開展刑事和解回訪工作?;卦L內(nèi)容包括雙方當事人對案件處理結果是否滿意、矛盾是否得到有效化解、協(xié)議履行情況、有無反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事后悔改等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查明原因,研究處理措施。他還建議,對于適用刑事和解而從寬處理的罪犯,法官也應當在判處輕刑、緩刑同時責令罪犯進行社區(qū)矯正、禁止進入特定場所和接觸特定的人等,檢察機關在作出不起訴的同時,也可以附帶相應的條件,不讓罪犯花錢、道歉了事,而是在今后保持對法律的敬畏,不敢再傷害被害人。對于一些主觀惡意小的被告人,社區(qū)、單位或家庭,還應適當從心理上進行干預,幫助其回歸社會。 數(shù)據(jù)》》》 ■先民后刑 三年來f中級法院助被害人獲賠近千萬 據(jù)市中級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中山中院在審理部分刑案附帶民訴部分時,積極探索先民后刑,通過積極調(diào)解,促使被告人在民訴部分自愿足額支付賠款。2010年,中山中院辦理的刑事案件受害人拿到被告人方的賠償款152 萬元,2011年292 萬元,2012年522 萬元,而2012年共申請發(fā)放司法救助金79萬元,救助困難群眾46批103人 (其中救助刑事案件受害人26批35人共30萬元)。 ?。ǜ寮婕半p方當事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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