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粵20民終614號
張圍盛:
本院受理上訴人陳肖英與被上訴人蔡昌海、梁海、歐銳炳、孫鵬龍、譚玉坤、馮利紅、張圍盛股權(quán)轉(zhuǎn)讓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以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zhèn)髌薄徖砩显V案件通知書,告知合議庭成員通知書。本案由馬軍擔任審判長,與審判員楊雪燕、代理審判員張榮組成合議庭,書記員由伍津潁擔任。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本案定于2017年5月16日9:00在本院第九法庭公開開庭審理。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三月十三日
(本公告于2017年3月13日張貼于本院公告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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