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17)粵20民終1040號 鄭秀蓮: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陳文英訴你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作出(2015)中一法沙民一初字第826號民事判決,原陳文英不服,提起上訴。本院依法受理,現(xiàn)因你下落不明,向你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審理上訴案件通知書。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本案定2017年5月23日14時45分在第七法庭公開開庭審理,合議庭由審判員徐紅妮擔任審判長與審判員焦鳳迎,謝勁東組成,由廖建鋒擔任書記員。逾期將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Ο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