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粵20民終1058號 伍恩召、中山市恩誠五金燈飾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訴人鄭健與被上訴人曾家云、林金菊、劉元元、伍恩召、中山市恩誠五金燈飾有限公司、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機(jī)動車交通事故責(zé)任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們兩方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兩方公告送達(dá)本院(2017)粵20民終1058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diǎn):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dá)。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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