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粵20民終2877號
羅偉就:
本院受理上訴人中山人人催科技有限公司與你方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因你方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方公告送達本院(2017)粵20民終2877號民事裁定書。裁定要點:本案按上訴人中山人人催科技有限公司撤回上訴處理。一審裁定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fā)生法律效力。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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