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粵20民終5577號 中山市佳駿電器實業(yè)有限公司、許小燕: 本院受理上訴人梁強進與被上訴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你單位)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你單位)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應(yīng)訴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涉港澳臺或涉外一方為滿3個月),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18年2月8日9時0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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