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粵20民終6416號
周劍閃:
本院受理周劍鋒與奉長連、周劍閃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審理上訴案件通知書,并告知你本案由審判員楊天歌、審判員吳朝暉、審判員王瑄組成合議庭,由楊天歌擔任審判長及主審人,書記員由伍柳青擔任。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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