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粵20民終4841號 李太陽生: 本院受理李振宏與中國太平洋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李正卿、中山市橫欄鎮(zhèn)松澤科技照明廠及你追償權(quán)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審理上訴案件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18年10月30日14時45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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