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jí)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粵20民終5849號(hào) 周志禮、何藝文: 本院受理上訴人張洪輝與你們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們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wú)法送達(dá)),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dá)本院(2018)粵20民終5849號(hào)民事裁定書(shū)。裁定要點(diǎn):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guò)60日即視為送達(dá)。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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